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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园升格‧台湾省被肢解‧城乡差距扩大

http://www.CRNTT.com   2013-01-04 09:13:22  


 
  直到一九六七年,迁台后的“行政院”考量台北市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与军事的地位,而且人口已达一百一十七万,加上该市已为台湾的“首善地区”,故而将其改制为直辖市。一九七九年,高雄市也改制为直辖市。这两个直辖市就从台湾省的行政区划中分离出来,并一直运行了三十一年。二零零九年,“立法院”修订《地方制度法》,赋予县市合并改制直辖市的法源。依该次修法规定,得由地方(县、市、直辖市)自行提出,并由“中央”审核是否将其改制为直辖市。经过法定程序,台北县单独改制为新北市,台中县与台中市合并改制为新台中市,台南县与台南市合并改制为新台南市,高雄县也与原本就是直辖市的高雄市合并改制为新高雄市。这四个新设直辖市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开始运作。当时,桃园县的人口已达升格为直辖市的标准,因而也赋予其“准直辖市”的位阶,现在则是将其正式扶正。

  台湾地区在设置六个直辖市之后,台湾地区与“省”平级的地方自治机构,增至八个。即除了六个直辖市之外,还有一个颇为特别的“福建省”,只管辖金门县及连江县(其实连江县的大部分县域是在大陆地区,因而大陆福建省辖下也有一个连江县,而台湾地区“福建省”的连江县只不过是原来也属于连江县的马祖列岛地区而己);还有一个名“精”实“废”的台湾省,现在还有一个属于“官派”亦即非自治性质的台湾省政府,仍在原省政府所在地中兴新村“办公”。

  正如上述,其实即使是台北和高雄两个老直辖市,原来就是台湾省的辖地。因而整个台湾地区就只管辖台湾省和“福建省”。为此,当年台湾民众都习惯称台湾地区为“台湾省”,“全省”成为习惯用语。究其原因,就是当时的“两蒋”政权,仍以“中华民国政府为中国唯一合法政府”自居,并时刻打算“反攻大陆,还都南京”,因而台湾地区只是一个省级行政建制而已。而在李登辉抛出“特殊两国论”,并实施“冻省”之后,强化了“中华民国在台湾”,因而台湾民众大多已将“全省”改称为“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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