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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评智库:美介入台湾国际空间 如何应对

http://www.CRNTT.com   2023-12-25 00:00:28  


 
  (二)有效法案

  第二类是有效的法案。自上个世纪九十年代末期以来,美国国会参众两院通过并经由美国总统签署生效的类似法案共有6份,但此6份法案有一个共同的特点:聚焦于推动台湾参与世界卫生组织。这6份法案分别是:1999年12月7日通过的第106-137号公法、2001年5月28日通过的第107-10号公法、2002年4月4日通过的第107-158号公法、2003年5月29日通过的第108-28号公法、2004年6月14日通过的第108-235号公法和2022年5月13日通过的第117-124号公法。

  在这6份法案中,第一份法案是在李登辉在任期间通过的,中间四份是在陈水扁在任期间通过的,最后一份则是蔡英文上台之后通过的。马英九在任期间,美国国会并未通过类似法案。无论是李登辉、陈水扁还是蔡英文,都是推动“台独”运动的“关键性”人物。在这个意义上,有效法案与第一类决议是有类似之处的。美国国会通过决议和法案不断向台湾释放支持“台独”的信号。这些通过的法案与决议,与台湾当局的行动存在密不可分的联系。

  而从法案的标题和具体内容等来看,其具有如下几方面的特征:

  首先,6份法案的标题“大同小异”,关注议题高度聚焦。从标题来看,美国干涉台湾参与WHO的行为具有“承接性”。除第107-158号公法之外,前三个法案均命名为:关于台湾参与WHO的法案(Concerning the Participation of Taiwan in the 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2004的法案标题命名为:处理台湾参与WHO的问题。⑬而在2022年最新通过的法案中,更是“直截了当”地指示国务卿制定一项战略,以恢复台湾在WHO的观察员地位。⑭法案标题的“小异”也可以反映出美国在加大对台参与WHO的支持力度。

  其次,从具体内容来看,各法案的内容总体上都可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为论证台湾参加WHO的“必要性”与“可行性”,第二部分则表达美国支持台湾参加WHO的“坚定”态度及国务卿应当采取的措施。当然,6份法案具体内容也存在一定的差异:前5份法案均强调台湾应当“适当且有意义地参与WHO”,最后一份法案则直接指向了恢复台湾观察员身份问题;前5份法案在第一部分都提及到了美国国会1994年通过的“台湾政策评估报告”,通过援引该报告来为美国支持台湾参与WHO提供充分的“政策依据”,第六份法案则未提及。

  最后,从法案发展演变角度来看,后述法案大多只是在前述法案的基础上对台湾参加WHO的“必要性”与“可行性”进行“理论”或政策上的适当扩充。例如,第三份法案对第二份法案即第107-10号法案的修正就很简单,一是将布什总统在其致参议员姆科斯基(Murkowski)的信中的一个“要点”增加了进来,此“要点”是:美国应该寻找机会让台湾在国际组织中发出声音,以便为国际组织作出贡献;二是增加了美国卫生部长汤普森(Tommy Thompson)有关将支持台湾以观察员身份出席世界卫生组织大会的言论。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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