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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评月刊:联大第2758号决议的实践研究

http://www.CRNTT.com   2024-06-29 00:02:09  


 
  尽管有此协议,在参加2020年东京奥运会时,台湾方面试图将自己“中华台北”的名称改为“台湾”。国际奥委会明确拒绝了台湾当局的此企图。在拒绝信函中,国际奥委会明确提到了前述《洛桑协议》,强调台湾方面参与奥运会的名称问题已经为此协议所解决,而此协议是根据国际奥委会的章程所签署,并得到了国际奥委会执委会的批准。⑯

           四、总结与建议

  在前述葛来仪和庄宛桦2022年智库报告中,其观点称,在过去的15年中,我国有关“一个中国”原则的立场与实践对联合国产生了明显影响,导致联合国法律事务办公室对台湾的指导方针发生了显着变化。⑰实际上,通过对联合国体系内各机关及其附属机构、联合国各专门机构前述实践的考察可以发现,自联大第2758号决议通过以来,联合国系统内有关台湾的实践具有高度的一致性和统一性。在解释联大第2758号决议方面,一致认为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台湾没有自己单独的地位。以此解释为基础,联合国注重将此决议适用于联合国系统内各机关、各附属机构等。联合国对第2758号决议的解释和适用,以及以其解释和适用来指导对联合国系统内涉台事项的处理,这些都是联合国自身的实践,是其独立、客观和中立处理的结果,与我国“一个中国”原则无关,既不存在我国利用“一个中国”原则来影响联合国,也不存在因我国“施压”而导致联合国采取相关立场与实践的问题。葛来仪和庄宛桦的报告完全罔顾联合国过去三十多年的相关实践,是有意在混淆视听,颠倒黑白。

  而在将联大第2758号决议适用于涉台事项上,对于联合国系统内的机关、附属机构和专门机构而言,重视对此决议的执行,确保不同机关、附属机构和专门机构在适用和执行此决议上保持一致性;对于联合国系统外的组织而言,也尽可能地与同联合国大会决议相一致的方式来处理涉及到台湾身份、地位等的相关事宜。而在解释和适用此决议事项上,联合国秘书处居于核心地位。

  尽管如此,对于前述这些实践,我国相关部门的重视和适用是有欠缺的。一方面,我国常驻联合国使团在解释和适用第2758号决议上本身有其不足,对此决议的解释不充分,适用较有限,另一方面,对于涉及到台湾地位、身份等相关问题,我国在实际交涉和处理时技术性和技巧性不够,在利用和适用联合国等机构的前述实践上有欠缺。因此,我国有必要加大在联合国系统内解释和适用第2758号决议的力度,还需要多从技术性和技巧性角度利用和适用前述相关实践,加强对联合国的这些既有实践的宣传和普及。同时,还有必要与联合国秘书处保持紧密联系,加强对联合国系统内涉台问题的法律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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