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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华谈两岸经济融合发展的推进方案

http://www.CRNTT.com   2018-01-11 00:13:09  


两岸一家亲分论坛现场(中评社图片)
  中评社香港1月11日电(记者 兰忠伟)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经济研究所所长王华日前在“两岸一家亲”论坛中表示,所谓“两岸经济融合发展”,是在两岸经济关系发展业已积累相当成果,但制度性一体化进程受阻的宏观背景下,以大陆经济的成功转型升级为基础,由大陆单方面所主导的,以公权力部门逐步放松规制为条件,以民间组织、市场力量为导引,以台资企业在地化转型和台湾民众无障碍赴大陆就业创业为显性特征的新型发展模式,其目标是达到两岸生产网络与终端市场的有机整合,最终促进两岸经济资源的跨境优化配置与微观经济单元的行为效能的提升。

  王华说到,两岸经济关系发展至今,大体经历了三个阶段,即20世纪80年代至2008年的第一阶段,2008年至2016年的第二阶段和2016年以来的第三阶段。在第一阶段,两岸经济往来主要以市场利基为导向,以呈集群形态的台商对大陆直接投资以及由其引致的大规模的两岸贸易为主要形式,其特点在后期被总结为两岸经济的功能性一体化,但在两岸之间具有明显的非对称性。在第二阶段,两岸公权力部门合力实现两岸“三通”与ECFA的签署,从而开启两岸经济制度性一体化的进程,两岸经济往来不断趋向正常化与便利化;但因受限于国际经济形势严峻和台湾岛内经济转型困难,由两岸经济关系正常化所创造的收益常常被低估甚至是误读。2016年台湾政权更替以来,两岸之间持续推动多年的经贸关系正常化与便利化进程一时受阻,增量制度安排全面停摆;加之大陆经济发展步入“新常态”,以往借以形成两岸经贸交流良性格局的客观条件发生变迁,两岸经济关系的发展面临全新形势,可视之为第三阶段。

  王华指出,在两岸关系发展的全新形势下,中央审时度势提出了“两岸经济融合发展”的概念。在语义学层面,“融合”相比“一体化”(或曰“整合”)更显操作上的柔性,相比“交流”和“合作”则更显成效上的深刻性——如果前期的两岸经济“交流”与“合作”强调由客观比较优势所导引的两岸之间生产要素与商品的跨境流动,两岸经济“一体化”强调由公权力部门所主导的两岸经济交易壁垒的消除,两岸经济“融合”则更加强调行为主体的基层化(以企业、个人等微观经济单元为主体)与经济交易行为的粒度细化(关注于企业交互或个人经济活动的细节要素)。进一步,两岸经济“融合发展”,则应是一个关于过程的概念,反映两岸经济政策趋向有效协调,经济资源(商品、资金、信息、劳力等)逐渐实现跨区域、跨部门甚至跨实体地自由流动与优化配置,两岸生产网络与终端市场得以不断整合,最终促成两岸微观经济单元的活动效能共同提升的中长期趋势。

  他说,“融合”一词所体现的语义变化,恰恰反映新时期大陆对台方略的调整方向,即更为强调操作层面的柔性与动力层面的基础性,但实质上却会比制度性一体化的作用效果更加深入和系统,对于两岸关系(尤其是两岸经济相互依存性)的影响也将更为深刻。正因为“融合发展”相对于“整合/一体化”更具在两岸经济关系发展上的进取心,台湾方面在对这一发展趋势的主观认知上必然会一如往常地发生分歧与错乱——作为微观主体的台商和一般民众固然有意愿在两岸经济关系的融合发展中寻求更多商机与自我实现的可能性,台湾当局却将更加地“戒慎恐惧”,不唯“新南向”政策,届时可能还会出台更多政策措施以推拒此一趋势的发展。即使今后两岸重启公权力部门之间的对话协商,继续ECFA下更多协议的签署,台湾方面恐仍会表现出欲迎还拒的姿态,不会真正认同和接受“融合发展”的愿景。因此可以断言,在推进两岸经济融合发展的过程中,大陆方面将是其主要的动力来源与作用场域,两岸经济关系仍将表现出显着的单边(开放)特征。

  王华表示,需要注意的是,新时期两岸经济关系的单边特征已经根本不同于第一阶段。随着经济“新常态”的确立,大陆经济发展模式亟需转型,产业结构也有待升级,势将重塑在全球经济格局中的比较优势;而两岸生产网络的垂直型分工格局已基本转变为水平型分工,诸多产业之间(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态势日益凸显。在两岸经济融合发展的新时期,大陆与台湾之间的非对称结构,将主要表现为拥有完整产业链条与复杂商业形态、深厚资本实力与先进技术效率、巨大市场容量与广阔国际空间的一方经济体,与产业结构相对单一、投资环境改善乏力、市场空间日益萎缩的另一方经济体之间的对比关系。由此,两岸经济体的主次角色已经易位,两岸经济融合发展的推进过程将主要取决于大陆方面的制度创新能力、技术进步能力、生产协作能力与市场辐射能力,有赖于全新的动力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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