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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独”《意见》受关注 朱凤莲密集回应

2024-06-26 16:35:58
国台办发言人朱凤莲(中评社 段晓鲁摄)
国台办新闻发布会现场(中评社 段晓鲁摄)
  中评社北京6月26日电(记者 李子宁)“两高三部”日前联合发布《关于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的意见》,成为两岸媒体记者高度关注的热点议题。在国台办26日上午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国台办发言人朱凤莲就《意见》对“台独”量刑标准、《意见》对台湾的约束力、台独分子是否会从海外移送大陆等问题作出回应。以下是具体问答内容:

  香港凤凰卫视记者:对于大陆日前发布实施《关于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的意见》,个别民进党民意代表鼓吹台湾方面要有所谓“反制作为”。对此有何评论?

  朱凤莲:依法惩治极少数涉“独”言行恶劣、谋“独”活动猖獗的“台独”顽固分子,是真正维护台海和平稳定、切实保障台湾同胞利益福祉的必要举措,符合台湾社会要和平、要发展、要交流、要合作的主流民意。奉劝岛内某些人认清形势,不要罔顾民意、逆流而动。

  香港经济导报记者:请问对于岛内一些过去曾主张“台独”、但目前立场已发生转变的人,大陆方面是否还会追究其刑事责任?

  朱凤莲:《关于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的意见》严格依法制定,坚持宽严相济、罚当其罪。“台独”顽固分子主动放弃“台独”分裂立场,不再实施“台独”分裂活动,并且采取措施减轻、消除危害后果或者防止危害扩大,符合相关规定的,可以依法不追究部分甚至全部刑事责任。

  台湾《中国时报》记者:大陆日前出台《意见》惩治“台独”顽固分子。如果被告人在境外,大陆是否会通过引渡机制请相关国家将其移送到大陆?

  朱凤莲:对以身试法的“台独”顽固分子,不管其身在何处,国家执法司法机关都将一追到底,依法严惩。

  海峡之声广播电台记者:此前大陆方面宣布“台独”顽固分子清单及制裁措施后,台陆委会曾称“两岸互不隶属,制裁非法无效”。请问大陆此次出台的《意见》如何对台湾产生效力?

  朱凤莲: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这是无可辩驳的法理事实,也是国际社会普遍共识。国家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具备坚实的法理基础和充分的法律依据,是捍卫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的应有之义,也是维护两岸同胞共同利益和中华民族根本利益的正义之举。凡是以身试法的“台独”顽固分子,不管其身在何处,国家执法司法机关都将一追到底,依法严惩。

  台湾东森新媒体ETtoday记者:对于大陆出台的《意见》,台陆委会称对台湾没有约束力,台湾有专家也称,这是用“法律战”制造心理恐惧,无助两岸交流,这对于两岸交流没有帮助,对此有何评论?

  朱凤莲:《意见》从标题到正文都清晰指明,惩治措施针对的是极少数涉“独”言行恶劣、谋“独”活动猖獗的“台独”顽固分子,以及他们实施的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凡是以身试法的“台独”顽固分子,不管其身在何处,国家执法司法机关都将一追到底,依法严惩。

  需要指出的是,这份司法文件不涉及广大台湾同胞。我们始终尊重、关爱、造福台湾同胞,热忱欢迎和支持广大台湾同胞参与两岸各领域交流合作、共享中国式现代化发展机遇。希望台湾民众坚决反对“台独”分裂势力及其活动,积极参与两岸交流合作,安心享受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红利。

  (后援记者:段晓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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