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论语
2008年7月号,总第12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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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尽用足香港手上的外事权
刘乃强(香港)
全国人大基本法委员会香港委员
本刊学术顾问
  在史无前例的“一国两制”之下,香港特区享有高度自治权,除了国防和外交归中央之外,特区政府不但全权管理内务事务,并且有很大的外事权。作为一个国际都会城市,香港特区如何善于运用这外事权,对于其发展是一大关键。很可惜,过去十年的实践,香港政府并没有用尽用足这“一国两制”的重要优势,祇采取谨小慎微的态度,和划地为牢的政策,平白失去重大的机遇期。

  本文分别论述香港与内地关系、与台湾关系和与东盟关系这三个具体的案例。

  对香港来说,与内地地方政府的关系,属于其外事关系的一部分。最明显的例子,是根据《基本法》中“对外事务”的第七章中,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对世界各国或各地区的人入境、逗留和离境,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可实行出入境管制。”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中央人民政府协助或授权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与各国或各地区缔结互免签证协议。”“地区”也者,就包括了内地各省市和台湾。

  与香港接壤的是广东省和其属下的深圳市。粤港之间合作的机制,依开始先后有“粤港联席会议”、CEPA、和“泛珠三角九加二论坛”。除了CEPA之外,其余二者都是由广东提出,香港不是太积极的回应。现在张德江上了中央,人走茶凉,他所主催的“泛珠九加二”在中央从未正式立项,也没有被纳入国家“十一五规划”,这个松散组织可能很快会无疾而终。“粤港联席会议”说是行了十年,成绩有目共睹,基本上祇维持着邻居之间最起码的接触,解决了少许双方都要解决的小问题。CEPA由二零零四年初开始,很快便进入第五期了,港商和专业人士反应不大踊跃。至今祇惠及万多份原产地证书和数十亿的贸易、千来份“香港服务提供者证明书”,涉及千家香港企业。连迪士尼乐园和自由行等与CEPA没有直接关系的项目计算在内,总共祇创造了不到一万五千个就业职位。

  台湾与香港的关系,除了受到《基本法》中包括上述条文之外,还加上《关于处理“九七”后香港涉台问题的基本原则和政策》(即“钱七条”)的规范。中央政府明确了中联办“处理港台交往的有关事务”的职能,国台办增设了处理港澳涉台事务的专责机构,为港台关系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在中央方针政策的指引下,港台空运、海运商谈顺利进行并达成协议,保持了港台间直接三通的既有格局;回归后台驻港机构和人员继续留存、运作;港台民间交流交往得以维持并开创了新的局面,台湾在港的正当利益得到了保障。在中央如此努力之下,港台关系基本上维持了回归之前的格局,香港并且成为台商进入大陆的重要跳板之一。但回归十年,港台贸易祇增长了百分之六十五,港人赴台的数字祇增加了四成六。成绩并不是很靓丽,跟澳门相比也大有不如。

  香港以前称东盟为东南亚,说得不好听,是香港经济圈所覆盖的一个部分。东南亚的富豪,无一不在港有其基地,资金进出频繁。回归之前,香港的“热钱”,就是指这些东南亚资金。这方面的活动难有准确的统计数字,但是回归之后,亚洲金融风暴对东南亚国家经济打击甚大,随后香港的金融市场全面国际化。“热钱”也者,是国际金融机构千百亿的资金流。从香港财经报纸对东盟各国的新闻报导之稀少,可见香港金融界已不注重东南亚市场。因为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和与东盟国家关系迅速升温,香港在转口和离岸贸易中依然有健康的增长,但总的来说,东南亚已在港人视野中消失。

  中国与东盟于二零零二年底签署自由贸易框架协议,在二零零三年底展开服务贸易谈判,并于二零零七年一月达成《服务贸易协议》。在整个过程中,香港从未参与,事实上,是从未争取过参与。我们可以说,在《东盟十加一》这个世界最大的自由贸易区中,香港是自愿地被边缘化了。香港流行的说法是香港本身是个自由港,毋须再与其他关税区签订自由贸易协议,似乎我们已经忘记了香港的国民产值超过九成是服务业,有关的服务贸易协议是香港服务业未来发展的生命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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