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库分析
2024年3月号,总第315期

粤港澳大湾区数据跨境流动法治评估指标体系建构
冯泽华(广州)
广东工业大学粤港澳大湾区协同治理与法治保障研究中心副主任
广东工业大学全球治理与区域国别研究院研究员
广东工业大学数字经济与数据治理重点实验室分室“数据法治与大数据治理实验室”执行主任
锺浩忠(广州)
广东工业大学法学院科研助理
  【摘要】随着数字全球化的深入推进,数据跨境流动逐渐成为各国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为汇聚数据资源、畅通贸易渠道、实现经济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积蓄动能。尽管数据跨境流动蕴含经济性,但因数据来源于各领域、各行业,甚至触及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等,因而需要健全相关评估机制,稳步推进数据跨境流动。粤港澳大湾区涵盖世界主流法系,涉及三个法域,是中国有序推进数据跨境流动的绝佳场域。粤港澳大湾区数据跨境流动所关联的新业态层出不穷,可通过公平性、公开性、流动性、安全性、公正性和效率性等指标维度构筑法治评估指标体系,促进国家层面数据跨境流动的高效有序,增强我国数据经济规则领域的话语权与主导权。

  数字经济时代,数据跨境流动业已成为全球数字治理博弈的焦点。以区块链、人工智能、云计算等为代表的新一代数字信息技术加速传统产业的转型发展和数据跨境流动“增容扩圈”。2022年,我国数据跨境流动量已占全球数据量的23%,2025年将达到27.8%,居全球首位,助推我国成为世界最大的数据跨境流动中心。在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背景下,数据跨境流动的高附加值既契合国家安全战略大局,以数据跨界的天然属性弥合国家间的壁垒,又蕴含旺盛的学术生命力。由于数据的规模性、易复制性等特征,全球数字化合作面临挑战,数据霸权、规则封锁和制度博弈等“数字新冷战”愈演愈烈。基于此,必须发挥好数据跨境流动对国家经济贸易发展的促进作用,并兼顾数据流动过程中的隐私保护等。中国正值新质生产力转型期,亟待科学高效的管理模式对数据跨境流动给予应用推广,以更好地稳增长、促转型、强支撑。故此,应当构建数据跨境流动法治评估体系,促使数据放心“进来”,安心“出去”。粤港澳大湾区具有三法域、三法系,数据跨境流动方面已积累不少经验,为中国逐步推进数据跨境流动奠定良好的实验基础。2023年6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与香港特区政府创新科技及工业局签署《关于促进粤港澳大湾区数据跨境流动的合作备忘录》,保障大湾区数据跨境流动的安全有序。2023年10月,香港特区施政报告进一步提出,将与广东协商以先行先试方式简化两地个人数据跨境流程,便利大湾区金融、医疗等数据跨境流动。为此,本文以粤港澳大湾区为场域,探索如何在三地具有内在张力的体系之上,生成统一的数据跨境流动法治评估指标体系,为全国数据跨境流动工作提供镜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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