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朗普关税政策未来仍存反复的可能性。赵伟坦言,鉴于贸易法院裁决内容涉“合宪性”问题,极端情况下特朗普政府可上述至联邦最高法院,届时整个上诉链条或持续6至18个月。他并指,未来特朗普在贸易方面还可采用包括301、232、122、322、338条款等措施,相比援引IEEPA,上述条款的使用具一定约束。
公开资料显示,122条款针对“重大且严重”的贸易逆差,可征收最高15%进口附加费,该措施针对所有国家征收,实施期限150天,除非国会批准延长。此外,338条款允许美国总统发现外国“歧视美国商业”时,无需调查即能加征最高50%关税。
赵伟补充说,1890年以来,美国一共实施过7次大型“贸易战”,上述“贸易战”最终有三类结局。一是美国国内反对,执政党选举失败,如斯穆特霍利关税;二是美国政府达成目标,如美日“贸易战”,但该类“贸易战”范围较小;三是WTO(世界贸易组织)框架下裁决美国违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