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网络运营商要切实负起法律和社会责任。有运营商表示,消费者对短信合法性存疑时可进行举报,监测到的号码属于诈骗电话、骚扰电话、垃圾短信的,系统会予以关停。不过,现实中有消费者向运营商提交投诉,但30天过去仍未收到答覆。“积分兑换”短信乱象屡禁不止,运营商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包括媒体披露的可群发“106”开头短信的平台,监管部门不妨循着这一线索,既要严肃查处不良商家,也要向网络运营商问责。
其次,要真正让涉嫌消费欺诈者付出相应代价。市场监管、公安、网信等部门及运营商应建立起违法线索同步机制,通过合作及时分享线索,协同共治。一方面,加强对“积分兑换”短信的内容、号段等进行监测封堵;另一方面,对虚假宣传、诱导交易、兑换商品货不对板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根据情节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甚至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即使某些企业已注销,只要涉嫌欺诈,也应让其付出法律代价。
当然,消费者也应提高警惕,不随意打开不明链接,遇到通过补差价、加现金等形式购买商品或服务的积分兑换活动慎重消费,留心比对商品信息和实际价值,如发现受骗,及时向有关部门及消费者保护组织举报。只有多方合力、严打严防,才能根除这一乱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