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要持续加大创新成果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同时依法打击知识产权恶意诉讼、虚假诉讼等违法行为,优化创新创业的法治环境。”中国科学院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马一德说。
帮助民营企业“挖蛀虫”“打内鬼”——
准确把握涉民营经济组织腐败犯罪案件法律适用标准,助力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进民营经济组织活动,充分发挥案例警示、震慑、教育作用……意见依法惩治民营经济组织内部腐败等犯罪行为。
“惩治民营企业内部腐败事关市场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推动依法惩治,形成有力震慑。”马一德表示,意见既维护企业经济产权和合法权益,也推动企业健全内部治理、完善防控机制。
依法惩治与源头防范相结合,增强各方发展信心,优化市场生态,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更好保护民营经济组织及其经营者合法权益——
“人格权利受尊重,名誉商誉受保护,创业兴业才有信心、更安心。”周伦军介绍,意见依法打击侵犯民营经济组织名誉权和经营者人格尊严、隐私权等犯罪。充分发挥人格权侵害禁令和行为保全制度功能,及时制止恶意诋毁民营经济组织及其经营者名誉等违法行为。
在依法纠正涉企冤错案件方面,意见完善涉企案件申诉、再审等机制,健全冤错案件有效防范和常态化纠正机制。及时发布再审纠错典型案例,坚决做到有错必纠、依法纠错。
“保护民营经济组织及其经营者合法权益,关键在于多维度协同治理与严厉打击‘双管齐下’。”马一德表示,意见的出台意味着司法机关将在打击网暴、恶意传播企业商业秘密等方面形成高压态势,严格适用刑事、民事等多元法律手段,提升惩处力度与违法成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