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长监督链条,把风险化解在初始、问题扼杀在萌芽
在村民代表见证下,开州区白鹤街道高楼村党支部原书记李某某与高楼村村委会签订还款承诺书,承诺在2025年12月31日前还清被其擅自投入私人酒厂的10万元集体资金。
此前,开州区纪委监委“室组地”联动对农村集体“三资”领域突出问题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高楼村一笔10万元的集体资金使用缺少集体决策资料,随即排查出李某某涉嫌违纪的问题线索。经查,2020年,李某某未经集体研究同意,擅自决定将10万元集体资金投入其私人酒厂。随后酒厂亏损,这笔钱一直没有收回。李某某最终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我原想如果酒厂赚了钱,就按比例分给村集体,后来酒厂亏损,直到区纪委监委找我谈话后,我才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配合退还资金。”李某某说。
与李某某相比,荣昌区双河街道岚峰社区原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程高勇给集体经济造成的损失就严重得多。该区纪委监委调查发现,岚峰社区此前曾成立一家家居企业,程高勇利用担任该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职务便利,将集体注入企业的共计110万元资金存入个人账户,肆意挥霍。此外,程高勇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最终被开除党籍并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这是一起由‘小问题’变成‘大毛病’的典型案例,若集体资金首次出现异常时,能够被发现或制止,就不会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荣昌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说。
为防止“蝇贪蚁腐”啃食群众利益,重庆市纪委监委指导各区县纪检监察机关加强与审计等部门的协作联动,督促行业主管部门把涉及农村集体“三资”的底数摸清,综合运用嵌入式监督、大数据监督等手段,及早发现项目合同不规范、集体资金“公款私存”、集体资产未全覆盖登记、收益入账不及时等问题。
城口县将全域范围的农村集体“三资”登记后,依托“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一件事”平台加强监督。“未进行财务公开问题190个,未记账未结账问题154个,合同超期16个,集体经济未分红村28个……”该县纪委监委将平台发布的预警信息反馈给相关乡镇责任主体和村(社区),推动各级责任主体采取有效措施对村集体资金使用、项目建设中出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整改、妥善化解,确保村集体“钱袋子”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