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厚植经营主体投资兴业沃土,提振经营主体信心
记者: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并作出新的部署。持续营造一流营商环境将在哪些方面发力?
国家发展改革委法规司负责人:优化营商环境,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提振社会信心、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发展后劲的重要抓手。近年来,在各地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国营商环境整体向好,经营主体满意度持续提升。下一步,将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进一步突出重点、把握关键,加强政策工具创新和协调配合,增强政策和服务的针对性、有效性,深入推进营商环境重点领域改革,厚植经营主体投资兴业沃土,提振经营主体信心,为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目标任务、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打牢基础。
持续建设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扎实推动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全覆盖。深入开展市场准入壁垒清理整治行动,大力破除经营主体反映强烈、人民群众密切关注的市场准入壁垒。优化完善远程异地评标和评标专家库共享技术标准,推动评标专家资源跨地区跨行业共享。强化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更好维护市场秩序。建立企业信用状况综合评价体系,全面推行以专项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深入推进“信易贷”工作,全面提升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服务质效。用好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提高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质效。
持续营造稳定公正的法治环境。完善营商环境法律法规政策,加强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保护。建立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扎实推进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集中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坚决防止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建立各领域分级分类检查制度,公布行政检查标准及同一行政机关对同一企业实施行政检查的年度频次上限。健全完善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海外纠纷应对机制,完善知识产权法院跨区域管辖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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