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烟是不是烟或有明确答案
包括庞俊洋在内的多位从业者都认为,标准“难产”的一个原因在于电子烟的定性。他从业期间,电子烟究竟是不是烟,要不要按照烟草制品纳入监管的争论不休,许多企业游走在模糊地带。
中国传媒大学特许与专卖商品研究中心副主任郭晓渔曾对媒体表示,目前电子烟在我国处于“三不管”地带,“既不是药品,也不是烟,就是一般商品,想做广告做广告,想做什么就做什么。”
与传统香烟相比,电子烟不含烟草,且没有燃烧过程。这使得电子烟不会释放焦油等有毒化合物,因此被认为能够帮助烟民逐渐降低幷最终戒断烟草依赖。
另一方声音则认为,电子烟的烟油成分更加复杂,其中包含的丙二醇(PG)属于低毒性物质,对人体有害。一些添加剂中也存在有害成分。中国控烟协会副会长廖文科曾表示,电子烟对健康有害是不容置疑的,所谓的戒烟效果更多是一种商业宣传。
对于电子烟的定性,工信部在征求意见稿的“说明”中表示,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与传统卷烟在核心成分、产品功能、消费方式等方面具有同质性。将电子烟参照卷烟监管,符合电子烟产品特性以及当前国际监管的通行做法。
记者查阅资料发现,世界范围内,美国、韩国、新加坡等将电子烟列为“烟草制品”,加拿大、英国、法国、日本等将电子烟列为“医药产品”。现阶段,国内电子烟公司以科技公司为主,经营范围主要是“电子产品”,门槛低于“烟草制品”和“医药产品”。
随着未来修改后《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正式出台,情况将被改写。电子烟究竟是不是烟,这个争论已久的问题或将有明确答案。(来源:新京报 记者:姜慧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