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丽芳表示,年龄较细的孩子,因表达能力有限,受虐时更不懂求助,而施害者往往是孩子身边的人,孩子或被误导,不敢扬声,导致有些个案难以介入跟进。上述全城震怒的虐儿案揭发之后,在幼教界的推动下,政府拨款推行为期三年的“在学前单位提供社工服务先导计划”,免费为幼稚园提供社工驻校服务,直至明年一月。
熟悉驻校社工 孩子减焦虑
香港保护儿童会总干事蔡苏淑贤指出,以上计划有效让社工及早介入潜在的虐儿个案,避免悲剧继续发生,“幼稚园社工是很好的安全网,驻校社工能令小朋友更有熟悉感,一旦发生虐儿案,需要转介至社署或警方时,驻校社工能助减少小朋友的焦虑,令跟进更顺利。”但她指出,幼教界亦忧虑计划将于明年届满后停止,期望政府可将计划恒常化,最好实行“一校一社工”,让社工及时处理该校问题。
对于举报虐儿机制,法律改革委员会建议设立“没有保护罪”,即对没有采取步骤保护儿童或易受伤害人士追究刑事法律责任。蔡苏淑贤表示,现时“没有保护罪”参照南澳洲相关法例,当中很多定义较为宽松,恐实行时不够严谨,会“滥杀无辜”,建议政府可从改善现行法例做起,如疏忽照顾等法例大部分应用于父母,亦可涵盖同住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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