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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防范打击骗保贪占?
http://www.CRNTT.com   2022-02-27 03:24:19


 
  为及时摸排社保基金收支、管理风险,发现存在的问题,办法规定了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第三方机构检查、聘请专业人员协助开展检查等多种手段,以加强监督的力度和有效性。

  “聚焦高风险业务、投诉举报线索等,可以借助社会审计机构开展不定期检查,快速发现疑点,最大限度防止社保基金‘跑、冒、滴、漏’。”郑秉文说。

  办法在加强对社保基金检查力度的同时,还特别强调对社保经办机构、人社部门工作人员违反办法规定或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监督处理。

  此外,办法还要求社保经办机构向本级人社部门、地方人社部门向上级人社部门及时报告贪污挪用、欺诈骗取等侵害社保基金的情况。对发现的要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追究相关责任。

  “一旦发现线索,就能迅速查处;一旦有违规违法行为,就得严格惩处。”郑秉文表示,落实好办法的这几点,就能早预防、早发现、早处理,避免造成更大的损失和危害。

  构建监督体系 对违法违规行为形成高压态势

  根据办法规定,各级人社部门应当加强社保基金行政监督队伍建设,保证工作所需经费,保障监督工作独立性,确保监督工作有人抓有人管不落空。

  办法明确了人社部门内部相关机构的协同义务及与公安、司法行政、财政等外部门的协同配合要求,同时鼓励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监督、形成合力,共同维护社保基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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