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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收入分配改革,有效促进消费
http://www.CRNTT.com   2022-07-07 08:47:45


 
  加大对垄断行业和国有企业的收入分配管理。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管理企业,在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主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占据支配地位。目前,央企主要分布于有关国计民生的重要领域和产业链的上游,有较强的市场支配地位,相关从业人员的收入水平较高。要进一步打破行政性垄断,实现行政性垄断行业的政事分开、政资分开和政企分开。对于有自然垄断特征的行业,也要在能够竞争的环节尽可能引入竞争机制,努力扩大市场定价的范围。进一步加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提高垄断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上交比例,处理好国家与企业的收入分配关系。对垄断行业要实行企业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双重调控政策,建立与全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的联动机制,逐步缩小行业工资收入差距。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金融机构经营管理人员特别是高层管理人员的收入,建立根据经营管理绩效、风险和责任确定薪酬的制度,完善监管办法,并对职务消费作出严格规定。对非国有金融企业和上市公司高管薪酬,也要通过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增强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和股东大会在抑制畸高薪酬方面的作用。

  进一步完善慈善公益的税收优惠政策。慈善公益组织是社会组织中具有公共利益导向的特殊群体,各国惯例均对其实行税收优惠,中国也不例外。税收优惠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对慈善公益组织本身的税收减免,如对于取得的与“宗旨”相关的收入予以所得税免除,对其用于从事公益性活动的固定资产,如房屋等给予免税等;考虑到中国税收环境的实际情况,慈善公益组织所从事的与其“宗旨”无关的收入则应分别计账、依法纳税。二是对这些经过税法认定的慈善公益组织捐款的企业和个人,可在一定范围内免除所得税。中国税法已有相关规定,如对个人捐赠可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按30%的标准扣除,对企业则按12%的标准扣除。今后,要进一步完善慈善公益的税收优惠政策,积极引导高收入者回报社会。可适当增加优惠条款,不仅有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方面的优惠政策,增值税、房产税也可以适当出台一些税收优惠条款。适当放宽慈善公益组织设立的条件,扩大可享受税收优惠的慈善公益组织范围,打通慈善公益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的渠道。

  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稳定消费预期

  文章表示,早在“十三五”时期,中国就出台了《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在“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中再次提出到2035年要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有关部门发布了2021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标准。今后,要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实实在在的行动将这一目标做实。具体有以下几点建议:

  第一,在已出台基本公共服务国家标准的基础上,鼓励各地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出台基本公共服务的地方标准。以“现居住地”“辖区内”等作为重要的服务半径,推动居民就近、就地享有基本公共服务。加快建设医疗保障信息系统,构建全国统一、多级互联的数据共享交换体系,促进跨地区、跨层级、跨部门业务协同办理。第二,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鼓励各地积极探索基本公共服务提供主体的适当多元化。扩大政府购买基本公共服务的事项范围,将其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探索构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评价指标体系。第三,做好重点人群的基本生活保障,兜住民生底线。将近年来行之有效、受到社会欢迎的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税收优惠政策固定下来,制度性地减轻税费,改善营商环境。第四,加大技能人才培养力度,提高技术工人工资。第五,除少数特大、超大城市以外,全面推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逐步取消户籍与基本公共服务的关联,让农业转移人口“进得来、留得下”。第六,做好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工作,优化对灵活就业、自我雇佣人员的相关制度供给。

  在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同时,还要进一步织密织牢社会安全网。重点是把低收入人群的保障做好,巩固脱贫攻坚的成果,特别是全面实现脱贫之后后续的政策体系支持,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对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及时发现、及时帮扶。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激励和引导脱贫群众靠自己努力过上更好的生活。产业帮扶衔接上,产业扶贫政策措施由到村到户为主向到乡到村带户为主转变。在就业帮扶衔接上,继续做好东西部劳务协作工作,积极拓宽就地就近就业渠道。在重点县衔接上,国家层面在西部地区原深度贫困县中确定一批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县予以重点帮扶,各地确定本省的重点县,统筹资源力量进行重点帮扶。

  实施中等收入群体倍增战略,构建扩大和促进消费的长期力量

  文章指出,中等收入群体是社会的中坚力量,也是扩大和促进有效消费的重点和目标人群。目前,中国已有4亿中等收入群体。建议实施中等收入群体倍增计划,在已有的4亿中等收入群体的基础上,再用10~15年的时间,推动中国中等收入群体增加4~5亿人,达到8~9亿人,占总人口的60%左右,成为中国经济增长、社会稳定、消费增加的最重要支持力量。
  研究表明,目前中国6亿低收入人群中,有15%的人群收入水平与中等收入群体(下限)标准的差距不足20%。他们应该是在未来5~10年内最有希望进入到中等收入行列、也是最有潜力成为中等收入群体的人群。如果这部分人群成为中等收入群体后,那么中国中等收入群体比重会上升约10个百分点,中等收入群体规模会超过5亿人。

  另外,目前的低收入人群中还有46%收入水平高于中等收入(下限)标准的50%,他们应该是在未来15~20年中中国中等收入的潜力人群。现实地看,上述15%最可能进入中等收入群体的人群主要是进城务工的2~3亿农民工、高校毕业生、技术工人、中小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公务员及国有企事业单位基层职工等。应通过加快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全面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加快建设一批面向新市民的安居房工程、加大政府就业服务的提供力度等,加快这部分人进入中等收入群体的速度,同时普及义务教育,加大职业培训,为更多的低收入群体创造进入中等收入群体的条件和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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