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制本身有一个调试完善的过程,对廉政风险防范规律的认识和把握需要与时俱进,监督制约机制也要不断改进提升。”该负责同志表示,针对公权力运行在注册制改革中的变化情况,驻证监会纪检监察组对证监会系统派出机构拟上市公司辅导监管、上市公司现场检查等重点公权力运行和沪深证券交易所落实敏感领域监管政策情况开展全覆盖专项监督检查。监督推动下,证监会党委全面推进发行监管转型,指定专门部门对证券监管离职干部参与投资的发行项目等问题进行独立复核。沪深证券交易所党委、纪委对注册制公权力廉政风险进行动态清单管理,修订出台170余项制度规定,狠抓制度执行,有效构建起不能腐的制度体系和内控架构。
在加大案件查处力度的同时,驻证监会纪检监察组将弘扬新风正气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一方面,向证监会党委提出从监管环节强化对资本市场行贿行为惩戒治理的工作建议,会同证监会有关部门出台对资本市场行贿行为进行综合监管惩戒的专门规定,“重点打击”向监管干部行贿以及巨额多次行贿等行为,形成具有资本市场特色的行贿惩防机制。另一方面,通过沟通会商会、出具监督意见等方式,推动证监会党委出台关于加强系统廉洁文化建设实施意见等多项专门制度,监督监管机构、行业协会以及有关主管机构在廉洁从业监管上日益形成工作合力,有效引导市场机构形成廉洁从业风险防控常态化机制,以廉洁文化建设涵养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下的良好生态。
“注册制改革是党中央交给证监会的重大政治任务,是涉及资本市场全局的重大基础制度改革。”驻证监会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同志表示,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中央纪委二次全会部署,持续强化对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这一重大改革的政治监督和廉洁监督。紧盯重点环节关键岗位持续强化公权力运行的监督,坚持“三不腐”一体推进,持续深化重点案件查办和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工作,为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保驾护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