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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要)
http://www.CRNTT.com   2023-03-08 09:52:32


 
  坚决纠正和防止冤错案件。检察官既是犯罪追诉者也是无辜保护者。坚持疑罪从无、有错必纠,对10件原判十年以上的重大冤错案件提出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法院均改判无罪。每一起冤错案件,检察机关都难辞其咎。组织排查2018年以来再审改判的325件刑事错案,以“纠错不能止于国家赔偿、追责必须落到责任主体”的严肃态度,对551名检察人员追责问责。

  强化刑事执行监督。2018年创设巡回检察制度,被纳入修订后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派驻+巡回”让监督更有力。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市级检察院开展监狱巡回检察4973次;开展看守所巡回检察2597次。持续整治“纸面服刑”“提钱出狱”,对判处实刑未执行或监外执行条件消失的,监督收监执行7.3万人,纠正不当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24.5万人。

  做强民事检察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裁判提出抗诉2.4万件,比前五年上升22.7%;提出再审检察建议4万余件。对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38.4万件,比前五年上升88.5%。专项监督民间借贷、破产清算、离婚析产等领域打“假官司”问题,依法纠正4万余件,起诉虚假诉讼犯罪5121人。

  做实行政检察监督。强化精准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行政裁判提出抗诉872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059件。对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14.3万件,是前五年的7.2倍。

  严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出台专门规定,严格规范办理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案件,立案侦查5993人。

  亲清检律关系共促司法公正。针对执法司法中阻碍律师依法执业问题,监督纠正8741件,比前五年上升43.6%。与司法部等出台意见,规范检律交往行为,“亲”不逾矩、“清”不远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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