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过度诊疗行为和“天价”医疗费只是让养宠者无可奈何吃了哑巴亏,那么心爱的宠物在就诊时因医疗行为不规范导致丧命,则会给宠物主人心中增添一道难以愈合的伤疤。
今年5月,在福州工作的黄晶(化名)捡到了一只流浪的小猫,右脚爪受了伤。黄晶非常心疼,便把小猫带回家喂养。一段时间后,黄晶发现小猫的右脚爪一直不能自愈,便将其送至某宠物医院治疗。
“经诊断,小猫存在右脚爪溃疡糜烂的情况,宠物医院建议小猫输液并住院5天进行治疗。”黄晶说,她为此支付了住院费及医疗费共2700余元。住院期间,小猫病情一度有所好转,但之后突然精神不佳并开始呕吐。5天后,黄晶到该宠物医院,却被告知小猫在住院期间因猫瘟发病身亡。
黄晶伤心之余,认为该宠物医院对小猫病症存在误判,未尽到安全诊疗、管理职责,便诉至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要求该宠物医院退还全部医疗费用。
针对小猫的死亡原因是否由宠物医院的不当行为所致这一争论焦点,鼓楼法院经审理查明,黄晶将小猫送至宠物医院时做过入院体检,结果显示小猫当时并未感染猫瘟,宠物医院的诊断也没有包含小猫携带猫瘟病毒等内容。
法院认为,宠物医院对小猫的病情应当知情瞭解,在治疗过程中应予以充分关注却没有做到,在小猫住院期间未提供有效隔离措施,应认定为宠物医院未尽到照管义务。
最终,某宠物医院在法院的调解下退还了黄晶的全部医疗费用,可黄晶却开心不起来:“一条小生命就这么没了,也不知道我当初把它捡回来是对还是错……”
宠物医疗四类法律问题
根据《2022年中国宠物医疗行业白皮书》显示,截至2022年10月,全国宠物诊疗机构数量已达19930家。
“当前宠物经济蓬勃发展,接踵而来衍生了诸多饲养宠物的问题,动物诊疗纠纷也呈上升趋势。”鼓楼区法院民事审判二庭法官吴文俊告诉《法治日报》记者,近年来,鼓楼法院共审理涉宠物类纠纷31件,其中就有宠物医疗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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