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 印】 
【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第4页 】 
为高质量监督加注大数据能量
http://www.CRNTT.com   2023-12-09 12:13:28


 

  明确责任分工。进一步强化领导责任,将大数据监督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推进,相关分管领导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确保信息化监督各项工作方向不偏、任务不空、稳步推进。按照建、管、用相互衔接、互相促进的原则,进一步明确由信息化部门负责大数据监督信息化建设的规划统筹、组织协调和项目推进工作,信访、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部门聚焦业务需求做好平台运用和大数据分析工作,案件监督管理部门抓好平台运用监管工作,形成业务部门各司其职、高效协同的良好局面,推动大数据监督信息化建设有序开展、深化拓展。

  建立数据标准,建设大数据监督信息平台

  统一的数据汇聚标准和高效的大数据平台支撑,是大数据监督有力有效的必要条件。构建贯通全流程、全要素的数字纪检监察体系,深化大数据运用,需要以信息平台建设为载体,统一数据分类规则和汇聚标准,推动各类数据资源融合贯通,变“数据孤岛”为“数据集群”,为掌握信息、科学研判、决策指挥提供有力支撑。

  研究制定大数据监督数据标准。健全完善数据共享协调管理机制,建立规范统一的纪检监察大数据获取、存储、处理、挖掘等技术标准,在信息技术层面消除壁垒,实现不同数据信息的互通共享。建立完善跨部门、跨领域的监督基础数据采集、运用标准,制定规范统一的采集内容、方法、途径,安全稳妥共享相关部门外部数据以及企业信息、招投标信息、网络舆情、境外开源信息等互联网数据,对贯穿不同主题、不同地区、不同领域权力运行各环节的监督数据,做到规范呈现、有效共享、统一汇总、精准分析。

  加快实现各类监督信息贯通。扎实推进贯穿纪委监委核心业务平台建设,加快实现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和巡视监督有关数据的信息化互通、高效化共享,加强“四项监督”数据分析信息系统建设,精准及时发现问题,推进监督关口前移。探索建设各类外部监督贯通平台,加强与各有关单位协调力度,由易到难、由点到面汇聚应用监督数据,实现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协调。 


 【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第4页 】 


扫描二维码访问中评网移动版 】 【打 印扫描二维码访问中评社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