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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鲜灯禁令”实施首月 让食材回归本色
http://www.CRNTT.com   2024-01-14 16:45:22


 

  市场监管总局食品经营司有关负责人表示,新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要求完善农产品生产经营全过程管控措施,实现从田间地头到百姓餐桌的全过程、全链条监管,这就迫切需要从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环节明确相应衔接要求。

  据介绍,《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2013)规定了商店、超市、农贸市场等各类公共建筑的照明标准值(包括照度标准值、统一眩光值、一般照明照度均匀度和显色指数),可以作为商超、超市、集中交易市场、生鲜门店等食用农产品经营场所设置照明灯具的参考依据。

  一些地方结合本地实际,采取多种形式进一步细化食用农产品经营场所照明等设施监管要求。记者走访一些市场发现,各家档口此前鲜艶的“生鲜灯”几乎看不到,白色的节能灯已经是“主旋律”,摆放的食材去掉“美颜”“滤镜”,更能直观看到产品原本的色泽,消费者购买起来也更放心。

  湖北省市场监管局建立基层监管所、市场开办者、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和消费者“四方协调”机制,把对菜市场照明灯具使用的认识统一到“还肉菜瓜果自然本色”上来,明确了“参照选用接近日光原色照明灯具,不得使用有色光源、不得加盖有色灯罩、不得误导消费者”等标准,为灯具替换提供了既符合传统认知、又有技术标准支撑的可操作依据。

  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对接专业技术机构开展灯具技术指标的比对实验,开展农贸市场肉类摊位灯具实证活动,将“农贸市场肉类交易区灯光照明采用合理技术值”列入放心农贸市场认定标准,在全省新申请创建的370家农贸市场中先行更换2.8万多盏规范照明灯具。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持续加大市场监督检查力度,防止“生鲜灯”反弹回潮,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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