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生育率的症结是激励机制错位;为养育付出代价的是家庭和个人,但受益的却是全社会。在工业化之前,小孩长大后可直接给父母带来经济收益。到工业化之后,特别是在社会化养老制度下,年轻人在经济上回报老年人主要是在社会范围,而非家庭内部实现。
提升生育率的受益者是未来的全社会,因此鼓励生育就应该在全社会层面进行,而且需从长计议。可以肯定的是,人对社会的经济价值,整体上是正面的。过去几百年来,人类数量越来越多,但人类社会整体上却越来越富裕,意味着人对社会的贡献,在平均意义上大于其带来的负担。
多次生育意愿调查结果显示,生育、养育成本高,经济负担重,是影响生育意愿的最重要原因。例如,2024年8月初,《四川省情》杂志刊发了绵阳市统计局撰写的《绵阳适龄人口生育意愿调查报告》提到,当调查问及影响生育意愿的原因时,受访者表示“生育养育成本高,经济负担重”的比例最为突出,为86.4%;其次是“生育津贴、假期、就业保障落实不到位”,为40.4%;表示“无人帮助带孩子”的排第三位,为37.1%。
解决低生育率问题的关键,是让养育成为有收入的工作,并确保养育家庭获得的收入是稳定和可预期的。近几年,许多地方政府陆续推出生育补贴政策,但力度太小而且有的措施难以奏效。地方政府鼓励生育也没有动机更缺乏财力,因为小孩长大需要二十年,而且届时可能去赴外地做贡献。
设立人口发展基金
鉴于上述原因,笔者建议在国家层面成立高级别机构、专门协调各方面的生育支持工作。人口是一个国家最基础性的要素,也是所有公共部门和公共政策赖以存在的前提。有效提升生育率要求整个社会在思想观念、法律制度、机构组织、激励机制和硬件设施等各个方面进行结构性改变,需要各个方面的共同努力。
在笔者看来,提升生育率的关键是设立国家层面的“人口发展基金”,系统性和常态性地向全国养育家庭发放养育金。我们使用“养育金”,而非“生育补贴”来表示发放金额,以强调该项收入对养育家庭的意义是基础性,而非辅助性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