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标准还要求电动自行车具备北斗定位,通信与动态安全监测功能,对除城市物流、商业租赁等经营性用途之外的电动自行车,在销售时可由消费者选择是否保留北斗定位模块,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开启或关闭北斗定位功能。
记者注意到,为满足消费者日常出行需求,新版标准也对相关要求做了适当放宽。比如,不再强制所有车型安装脚踏。鼓励安装后视镜,明确后视镜及后视镜连接杆不计入整车高度和车体宽度,且后视镜外壳也不计入塑料质量。为满足用户增加续航里程、减少充电频次的需求,新标准将使用铅酸蓄电池的电动自行车整车质量上限由55千克提升到63千克。
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高级工程师刘云柱在采访中表示,新标准在电动自行车整车质量、脚踏骑行功能、电动机功率限值、防火阻燃、塑料占比、北斗定位、通信和动态安全监测、防篡改、企业质量保证能力和产品一致性等方面均有较大完善和提升。
据瞭解,考虑到电动自行车企业开展产品设计、生产并完成检测和认证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新标准设置了8个月的生产过渡期,并额外给予2025年8月31日前按照旧标准生产的车辆3个月的销售过渡期。2025年12月1日后,所有在售电动自行车产品均须符合新标准规定。
记者从中国自行车协会获悉,协会已发布通知,号召行业企业认真研究并严格执行新版国家标准,以及其他相关国家标准、修改单等规定要求,加强技术创新和研发投入,加速研制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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