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三不腐”到“三不腐”一体推进,从“基本方针”到“战略目标”再到“总的要求”,背后折射出的是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理论和实践上的创新与飞跃。
——在一体推进“三不腐”上积极探索,既“净其流”,更“清其源”,通过不懈努力换来海晏河清
腐败是多种因素交互作用的结果,既有惩罚力度不够、制度不完善、监督乏力的原因,也有私欲作祟、侥幸心理等因素,还与政治生态、社会生态和历史文化有着密切的关系。腐败成因的复杂性,决定了治理腐败措施的多样性,仅靠一种方式不可能完全奏效。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是一个有机整体,不是三个阶段的划分,也不是三个环节的割裂。一体推进“三不腐”,实质就是把“惩、治、防”结合起来,消除主客观、内外部等各方面容易滋生腐败的因素。其中,“不敢腐”是前提,重在惩治和震慑;“不能腐”是关键,重在制约和监督;“不想腐”是根本,重在教育和引导。
深刻把握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方针方略,坚定打赢反腐败这场总体战的坚强决心,必须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在一体推进“三不腐”上积极探索。
一体推进“三不腐”,加大办案力度是关键。要认真贯彻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部署,严查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着重抓好金融、国企、能源、消防、烟草、医药、高校、体育、开发区、工程建设和招投标等领域系统整治,持续深化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着力破解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发现、取证、定性难题,严肃查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违规决策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问题,坚决查处那些老是拉干部下水、危害一方的行贿人,加大跨境腐败治理力度等。坚持惩的这一手任何时候都不松不软,以办案引领、用办案震慑,在不敢腐上持续加压,不断筑牢反腐败斗争坚固后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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