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持增量信贷供给,重点在于创新授信模式,使其既满足民营企业的融资需求,又保障金融机构的避险要求。在传统授信模式下,信用数据通常来源于金融机构内部,这种单一渠道的信息并不足以支持广大民营企业的信贷需求。对此,娄飞鹏建议:“除了充分利用数字信息技术发展线上信贷业务外,还需要结合民营企业的特点发展好首户贷,围绕特定客户群体发展好信用贷,并且做好无还本续贷等。”
目前,越来越多的金融机构正在探索新的信贷模式。中国农业银行针对科技型企业“科研强、轻资产、担保弱”的特点,引入了知识产权质押担保方式,将“知产”变为“资产”,有效解决了抵质押融资难题。浙商银行通过与商务部门、税务部门、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等外部机构的合作,推出“出口数据贷”“出口银税贷”“浙商数据保”等授信模式,为民营企业提供信用方式授信支持。中信银行通过支持小微企业随借随还、中长期、无还本续贷等需求,进一步降低了民营企业贷款对抵押物的依赖,并持续提升首贷、信用贷占比。
持续拓宽融资渠道
资金是民营企业生存与发展的基石,直接关系企业的运营状况、市场竞争力以及未来发展潜力。然而目前,我国民营企业实际使用的融资渠道还较为单一。
“民营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在融资来源上对银行贷款依赖度较高,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相对较少,从而表现为间接融资占比高,直接融资占比低。”娄飞鹏表示,拓宽融资渠道的一个路径是强化资本市场功能,提升直接融资比重。2024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提请审议。作为我国首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民营经济促进法明确要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经济组织通过发行债券等方式平等获得直接融资。
通过创新债券产品和服务,金融机构正在为民营企业直接融资提供更多选择。例如,兴业银行开展民营企业债券投融资支持服务,落地多个市场首单创新业务。2024年7月,兴业银行成功帮助九州通医药集团、四川科伦药业股份公司注册银行间市场首批民企资产担保债券。2024年,兴业银行累计承销民营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金额为341亿元,其中科创票据128.56亿元、绿色债券12.92亿元。此外,兴业银行以自营资金投资民营企业债券达204.91亿元,支持了多家行业龙头企业,由其主承销的“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七期超短期融资券”为全国首单数字人民币科创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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