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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加速融入国家发展大局
http://www.CRNTT.com   2025-03-04 16:36:42


 

  探索制度创新 加强规则对接

  《协议二》新增“港资港法”和“港资港仲裁”作为便利香港投资者的措施。此外,《协议二》在大部分服务领域取消香港服务提供者须在香港从事实质性经营三年的年期规定。

  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司长林定国表示,根据《协议二》,合资格的港资企业可以选择使用香港法律为合同的适用法,以及选择香港为仲裁地,他鼓励企业界充分利用这一新机遇。

  全国政协常委、香港中华总商会会长蔡冠深日前指出,《协议二》涵盖多个重要制度创新,不仅为进入内地市场的港商提供便利,更为粤港澳大湾区投资者提供更广阔的法律服务选择,鼓励更多外商通过香港作为跳板投资粤港澳大湾区,进一步巩固香港“超级联系人”和“超级增值人”功能角色。

  香港律师会会长汤文龙说,《协议二》对香港法律界是非常好的消息,业界表示欢迎,希望把握良机扩展业务。这也将增强国际投资者的信心。

  深化经贸合作 加速融合发展

  内地与香港于2003年签署CEPA,目前已提升至一份全面和现代化的自由贸易协议,涵盖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和经济技术合作4个重要范畴。

  CEPA为香港带来了庞大经济效益。香港很多行业都已受惠于此,成功到内地拓展业务。CEPA实施以来,所有在香港生产及符合CEPA原产地规则的货品可享零关税优惠进入内地。另外,在服务贸易方面,内地与香港已经基本实现服务贸易自由化。

  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李家超在多个场合提及《协议二》为香港企业和专业人士进入内地市场创造了更有利的条件。他鼓励香港乃至全球企业,善用CEPA的全新优惠待遇,开拓内地市场源源不绝的机遇,服务国家把资金和人才“引进来”、让企业发展“走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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