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3月10日电/据中国纪检监察报报导,“传统受贿犯罪中,国家工作人员往往直接收受请托人财物,权钱交易具有直接性;而新型隐性腐败犯罪中,国家工作人员与行贿人通常是以一种外表合法的方式来间接实现权钱交易……”春节后上班第一天,四川省攀枝花市西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胡涛给办案一线的同志们上了一堂既生动又实用的业务培训课。
在办案一线奋战13年多,胡涛参与查办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400余件,为维护当地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作出了重要贡献。他勤于钻研疑难问题,善于总结实践经验,把学习成果和工作经验毫无保留地传授给同事们,带动了西区纪委监委干部队伍业务能力整体提升。2022年4月,胡涛被评为四川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工作者。
2011年9月,胡涛刚从西区教育局调到区纪委时,面对复杂的问题线索,也曾手忙脚乱、力不从心。为了尽快融入工作,他白天在办案实践中“充电”,晚上在伏案学习中“蓄能”,分门别类、密密麻麻的学习笔记记了一大摞,业务能力也随之迅速提升。
有一次,胡涛带队办理西区格里坪镇大水井村村委会原主任范某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案。范某利用协调村企关系的职务便利,大肆收受“好处费”,损害村集体利益,群众反映强烈。但是,当办案人员找范某瞭解情况时,他却声称自己从企业获得的钱款是“入股分红”以及为企业提供劳务的报酬。
针对范某的“辩解”,胡涛认真研究相关纪法规定,很快理清了办案思路:“出资款在企业运行中发挥的作用,是判断范某所收钱款到底是分红还是贿赂的关键。我们要查清企业是否有真实的投资需求,范某是否真的投入资金、投入资金是否真正用于企业经营,其收受的所谓‘分红’是不是正常的按比例分红,等等。关于范某提出的‘劳务报酬’是否真实,我们要查清他是用职权换取财物还是利用个人劳务、技术换取报酬,他是否真的提供了有关劳务,他获得的所谓‘报酬’是否与其提供的劳务等值……”在胡涛的指导下,办案人员调取了相关财务凭证,走访了多名瞭解情况的人员,最终查明了范某利用职务便利向企业索贿,并以“分红”“劳务费”名义掩盖违纪违法行为的事实。
“范某受到查处后,村民们有的喊我到家里吃饭,有的给我送菜、送肉,虽然这些我都不能接受,但我真切感受到了人民群众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痛恨,对纪检监察机关正风肃纪反腐的期待……”每当回忆起村民们那感激又期待的眼神,胡涛就感到肩上的担子更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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