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早实现湾区资源开放共享
全国两会正在举行,8日发表的“两高”报告明确提到,建立粤港澳大湾区司法法律合作对接平台,推动大湾区司法法律规则衔接;支持在大湾区内地九市登记设立的港资澳资企业协议选择港澳为仲裁地,明确深圳、珠海登记设立的港资澳资企业可协议选择港澳法律为合同适用法律。广东法院吸纳7家港澳调解机构为特邀调解组织,携手化解跨境民商事纠纷。
“国家大力推动粤港澳大湾区法律融合发展的系列措施,这些措施通过制度破壁、规则衔接、人才互通,为香港争议解决行业注入强劲动能,显着提升了香港争议解决行业的国际吸引力和区域竞争力,成为香港巩固亚太法律及仲裁中心地位的重要支撑。”吴英鹏认为。
港区全国政协委员谭岳衡期待,在进一步强化大湾区的法律合作对接平台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宽其他领域的规则衔接和机制对接,尽早实现大湾区标准认可、资格互认、数据共享和要素流通,实现“一国两制”下更多资源的开放和共享。
“粤港澳大湾区应该共享香港法治品牌。”全国人大代表、基本法委员会委员梁美芬倡议。她说,香港如果和澳门、大湾区内地9市“并船出海”,既能服务内地的企业“走出去”,也能服务海外的企业“走进来”,这会大大提高我们的争议解决行业在全球的吸引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