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中,我们区分可以提出纪律检查建议情形、可以提出监察建议情形、不需要提出纪检监察建议情形、应当提出纪检监察建议情形,结合具体案件、发现问题等综合研判,确定是否制发纪检监察建议,坚决防止将纪检监察建议等同于一般工作提示,切实增强纪检监察建议精准性、严肃性、权威性。”贵州省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相关负责同志表示。
该省各市县纪检监察机关积极跟进,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纪委监委制定规范纪检监察建议工作指引,对纪检监察建议提出程序、会商指导、整改监督、综合评价、备案归档等作出具体规定。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纪委监委制定《制发纪检监察建议工作流程》,建立月汇总梳理、季集中评查、半年“回头看”机制。遵义市播州区纪委监委将规范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全员培训“必修课”,通过专题辅导、案例分析、经验交流等加强业务指导。
贵州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对被监督单位整改情况全周期监督,通过定期听取整改情况汇报、组织行业部门座谈交流、实地走访查看整改成效、参与主管部门整改调研等方式开展跟踪督促,及时纠正纪检监察建议整改跑偏、落实不力、治理无效等问题,有效避免“一发了之”。
金沙县纪委监委按照“谁建议、谁跟踪”原则,对被建议单位整改过程实行台账式管理,采取不定期回访、列席会议、电话提醒、抽查核实等方式跟进,压实整改单位主体责任。同时,及时组织对被建议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和定期对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对整改效果不明显、制度执行不力的及时提醒纠正。黔南州纪委监委通过台账管理、质量评查等方式,压紧压实监督督办职责,同时探索推进将纪检监察建议提供给审计、财政、巡视巡察等掌握,强化成果共享,联合推动整改整治。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纪委监委对搞表面整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党组织给予通报批评,并依规依纪依法追责问责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责任领导,坚决防止整改落实打折扣、走过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