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项是伪造机动车排放检验结果或者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行为,认定为情节严重。
第二项是根据《行政处罚法》,二年内重复实施违法行为,应与初次违法或单次违法作区分,认定为情节严重。
第三项是综合考虑各地现有相关规定,将伪造排放检验结果或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涉及10辆以上车辆的,认定为情节严重。
第四和第五项是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社会影响以及对其他依法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的情形进行补充规定。
问:如何做好《意见》的组织实施?
答:《意见》适用于发布生效以后发生的行为和事件。对在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追溯周期内,经查实存在上述情节严重情形的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相关部门应加强政策协调和工作衔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依法严格处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取消其检验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