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 印】 
【 第1页 第2页 】 
中国不结盟政策的适用性:历史缘起、当下争议与未来走向
http://www.CRNTT.com   2025-06-29 00:07:09


 
  第三,结盟幷不显着降低中国外交的独立自主性。主张反思和调整不结盟政策者认为,结盟尽管会一定程度上削弱独立自主性,但削弱的程度取决于该国与盟国的力量对比,即大国在结盟关系中丧失的独立自主性较为有限,而中小国家在结盟关系中丧失的独立自主性则较为显着。就中国而言,一方面,在非对称联盟(即中国与中小国家的结盟)中,中国的独立自主性的损失非常有限,而与中国结盟的小国则会面临更显着的独立自主性损失;另一方面,在对称联盟(即中国与大国的结盟)中,结盟各方都知道单靠自己的力量无法达到抗衡第三方的目的,独立自主性的损失则是“两害相权取其轻”的选择,因而相较于不结盟,结盟是维护国家战略利益的最优选择。

  笔者认为,上述主张反思和调整现行不结盟政策者,其目的是使中国更好地应对当前国际局势变化所带来的挑战和压力,其观点及依据尽管不完全相同,但均存在一定的合理性,部分分析还深化了人们对不结盟政策利弊的认知,上述层面值得充分肯定。但是,上述观点及其论证多是从某一个侧面或角度进行的观察和分析,因而不可避免地具有一定的片面性和局限性,具体如下。

  第一,就主张中国改行结盟政策以应对中美战略竞争的观点而言,其忽略了国家间援助能力的差异,即中国与结盟对象的力量对比问题。如美国学者肯尼思·华尔兹(Kenneth Neal Waltz)指出,“两个超级大国与各自盟国在实力上的悬殊差距,使后者任何重新结盟的行为都变得无足轻重”〔12〕,即说明了大国与中小国家的结盟,对一个大国应对与另一大国竞争的影响十分有限。从现实来看,倘若中国与实力远弱于自己的中小国家结盟,除了能获得它们的政治支持和部分地缘战略方面的区位优势以外,在经济、军事等方面所能获得的援助微乎其微——这是由中小国家的国家实力所决定的。因此,倘若中国与中小国家结盟,非但难以分担和缓解中国战略竞争的外部压力,反而可能会因结盟受到义务性牵连,这可能会得不偿失。这一点不同于美国,其盟友多为发达实体,除了能为美国提供地缘战略上的支持外,还能提供相当多的经济、军事援助。倘若中国的结盟对象是大国,例如俄罗斯,尽管中俄面临美国这一共同的外部威胁,在战略利益上有某些共同之处,两国结盟可增进彼此安全,但风险也会随之增加,即可能会引发美国及其盟友的“过激反应”,导致紧张局势“螺旋上升”,进而引发军事冲突。因此,主张中俄结盟应对中美战略竞争压力的观点,从理论上、表面上分析,似乎有些道理,但结合现实分析,仍不具有可行性。

  第二,就主张通过结盟打造坚实支持力量的观点而言,其只看到了结盟的积极面,而忽略了结盟的消极面。一方面,冷战以来,国际政治中权力的组成要素、使用及其所能达到的目的发生了一定变化,〔13〕通过结盟巩固权力的效能显着下降。当下,尽管结盟是增强一国实力的重要途径,〔14〕但幷非唯一途径。譬如美国作为世界上参与联盟最多的国家,其所主导的许多联盟正在向综合性联盟转型,承担越来越多经济和文化的合作功能,幷表现为“准联盟”和“联合阵线”等多种形式,不再仅是传统意义上的“安全联盟”,这足以看出结盟在安全和权力意义上的效能有所下降。另一方面,中国通过结盟以增强自身影响力的观点面临着不确定的风险。具体来说,中国在成为世界强国的进程中,固然需要更为坚实的伙伴,但也须认识到,结盟后虽然存有制度框架,但盟友关系幷非绝对稳固——盟国之间的利益幷非完全一致,盟友也不会一味盲从。〔15〕国际战略信誉的积累和国际动员能力的提升是一个长期过程,幷非单纯依赖结盟所能解决。对中国而言,这一目标通过构建“伙伴关系”也可以达成。

  第三,就认为结盟幷不显着降低中国外交独立自主性的观点而言,其忽视了不同国家影响中国独立自主性的路径差异。一方面,倘若中国结盟的对象是大国,如俄罗斯,两国实力相对均衡,使得俄罗斯具有依照盟约中的某些条款,要求中国就某些政治、军事、安全等事项同其协商的权利能力,这必然会影响中国处理国际事务的独立自主性。另一方面,倘若中国结盟的对象是中小国家,由于这些中小国家实力有限,使它们事实上难以要求中国就某些政治、军事、安全等事项同其协商。从这个角度看,中国同中小国家结盟,幷不会显着影响中国的独立自主性。然而,需要指出的是,中小国家虽不能对中国主动施加影响,但可以对中国造成被动性影响,即在它们陷入国际冲突时,它们会利用盟约中的义务性条款,要求中国为它们提供必要的援助,甚至要求直接参与战事。鉴于盟约的拘束,中国没有主动选择不参与的权利,只能被动地卷入不必要的冲突,这会严重损害中国的战略自主。况且,在现实中,中国若改行结盟政策,其实施对象幷非一个中小国家,而是多个中小国家,这便显着增加了中国因受牵连而陷入国际纷争的概率和风险。因此,从现实情况看,中国与中小国家结盟对独立自主性的影响是不可忽视的。

  综上,中国不结盟政策是否要调整,不仅要考虑到实施这一政策的理论基础、政策基础和法理基础,更要考虑到这一政策的调整所依赖的国内情势、国际局势、现实条件。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各种矛盾交织叠加,国际局势复杂多变,中国奉行不结盟政策,在应对这些外部变化时,的确没有过去那么得心应手,故部分学者开始质疑中国继续奉行不结盟政策的必要性,也事出有因。然而,不结盟政策是否需要调整,根本上取决于它是否有利于中国在大国博弈中最大限度地维护和实现中国的国家利益。

  四、中国应继续奉行不结盟政策

  基于上述讨论,笔者认为,中国不结盟政策在新的国际形势下的确面临一些挑战,但这些挑战尚未达到需要通过调整不结盟政策来应对的程度。从整体上看,在可预见的未来,中国仍需继续奉行不结盟政策,主要根据如下。

  (一)继续奉行不结盟政策是中国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的题中应有之义

  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是当代中国外交政策的核心内容。新中国成立之初,该政策就得以确立,幷延续至今。近些年来,中国官方重要文件仍反复重申这一政策,如中共十九大报告和二十大报告均指出“中国坚定奉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也阐明,“高举和平、发展、合作、共赢旗帜,坚持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推动构建新型国际关系,推动全球治理体系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从官方文件的表述不难看出,中国必将长期奉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

  不结盟政策是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的内在要求。从政策实践与相关表述看,不结盟政策与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具有内在关联性,二者在精神内核上是一致的,即不仅要求中国不依赖其他大国的力量而生存,也要求中国独立决定自身事务而不受外来干涉。但二者幷不能等量齐观,后者是前者的基础,前者是后者的具体实践形式。二者的关系决定了,只要中国坚持奉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那么也必然长期奉行不结盟政策。换言之,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与结盟政策是互斥的,这是因为结盟的实质是结盟各方的“国家权力让渡与共享”,而“权力共享”的前提是“权力让渡”,而该前提则意味着对结盟各方某些国家权力行使的限制,这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一个国家外交政策的独立自主性。因此,如果中国要真正实现独立自主,就不能与其他国家结盟。

  (二)继续奉行不结盟政策有助于推动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

  首先,继续奉行不结盟政策是中国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本质要求。当前,面对全球治理难题和发展困境,人类社会迫切需要建立新的发展观,各国基于共同利益的考量,彼此之间必须协调立场,共同行动。〔16〕中国提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着眼解决全球发展中遇到的新问题。要实现这一目标,中国作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构建者和倡导者,必须带头摒弃冷战思维,超越零和博弈,开辟合作共赢、共建共享的发展新路,即走“对话而不对抗、结伴而不结盟”的国与国交往新路,而不结盟政策正是走这一新路的具体体现。

  其次,继续奉行不结盟政策能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提供有力支撑。当下,人类处在“地球村”中,各国公民同时也是地球公民,全球利益同时也就是个人利益。〔17〕人类命运共同体是全人类的、世界性的,不是部分国家的命运共同体,更不是少数国家的利益共同体,决不能将任何一个国家排除在外。结盟则往往意味着形成特定的利益集团,这种“排他性小圈子”会造成对抗和分裂。相较之下,不结盟政策则不坚守上述排他性,其强调平等、合作与共赢,有助于消除国家之间的隔阂,促进国际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因此,奉行不结盟政策有助于中国积极参与幷推动多边合作,促进国际关系的民主化,助力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反之,若改行结盟政策,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中“人类”这一具有普遍意义的主体将会被“掏空”,从而失去其实质意义。

  (三)继续奉行不结盟政策有助于规避民族复兴进程中的重大战略风险

  目前,中国正处于实现民族复兴的关键阶段,正所谓“越接近目标,往往困难越多、风险越高”。因此,中国在未来发展中决不容许出现任何重大战略失误,否则将给民族复兴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

  倘若中国改行结盟政策,则必然会受盟约中安全责任的约束而不得不履行相关援助和安全保护的义务,进而面临着“受牵连”,甚至被卷入军事冲突的风险。从历史上看,不乏有大国因受到盟国“牵连”而被“拖下水”的案例,如20世纪30年代,英、法与波兰签署了一系列“互助联盟”条约,形成法波军事联盟和英波军事联盟,幷承诺在波兰受到第三方攻击时提供相应的军事援助。1939年德国闪击波兰,英、法依盟约义务被迫对德国宣战,此一役使得英国和法国均付出了惨痛代价。当下,国际局势复杂多变,处于高度不确定状态,发生突发事件的概率大为增加。倘若中国改行结盟政策,很可能因盟国与第三方之间的突发事件而受到牵连,甚至深陷泥潭。一旦出现这种情况,必然会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程造成重大阻碍。

  此外,中国改行结盟政策,除了面临“被牵连”的风险外,还面临“被抛弃”的隐患。从国际政治视角看,“被抛弃”通常由结盟各方关系的脆弱性所致。传统上,在非对称联盟中,大国能够获得中小国的政治支持和某些地缘战略上的支持,中小国家则通过让渡某些主权权力换取大国的保护,〔18〕在此关系框架下,大国无须担心中小国家的忠诚问题,因为这些中小国家没有其他选择。〔19〕然而,倘若中国改行结盟政策,情况会有所不同。中国结盟的对象可能大多为中小国家,中国需要它们在国际社会给予政治支持,然而,这些中小国家可能更在意中国给予它们多少经济利益,而非安全关切。这可能会导致这些国家在中国与“对手国”之间“两边下注”,一旦中国不能给它们提供足够的经济援助,它们就可能心生不满,进而“改换门庭”、投靠中国的“对手国家”。这种情况一旦出现,必会加剧中国的外部战略风险。

  (四)继续奉行不结盟政策有助于中国在国际舞台上保持战略自主

  面对当前日益复杂严峻的国际局势,中国要做好经受风高浪急甚至惊涛骇浪重大考验的准备。为此,中国必须始终保持战略定力,充分把握战略自主,而不结盟政策有助于在复杂多变的国际环境中实现这一目标。

  中国目前奉行的“结伴而不结盟”政策,不仅能够满足中国在世界范围内广泛交友与开展合作的需要,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中国的战略自主。一方面,正所谓共同利益是结盟的基础,盟约文本是结盟的形式,协调行动是结盟的结果。〔20〕以此观之,虽然中国所构建的伙伴关系与结盟关系在形式与内容上有所不同,但在共同利益基础与协调行动结果上幷无太大差异。从实际效用看,虽然伙伴关系与结盟关系存在重大差异,但二者各自包含的合作效果在实践中有所相似。另一方面,伙伴关系缺少结盟性质的制度框架,导致其相较结盟更加松散,因此这些伙伴国家不会对中国存有过高的利益期待。在这种情况下,中国同伙伴国家无论开展什么领域或程度的合作,都更易被伙伴国家视为“得利”而非“失利”,这意味着中国可以通过付出更小的成本,就可以获取应有的影响力、感召力、塑造力。然而,若中国改行结盟政策,不仅会提高中国的战略成本,而且会造成战略自主性的减损。这是因为:结盟不仅意味着定义了潜在的朋友和对手,〔21〕也意味着在某种程度上的承诺与盟国之间的互惠,〔22〕因此,结盟国家必然对其它盟国和非盟国采取区别对待的外交政策。对中国而言,若改行结盟政策,则必须对这些盟国作出更多的义务性承诺,同时援助力度也要加大,幷高于中国的“伙伴关系”国家。由此可能导致这些盟国形成所谓的“参照依赖”。也就是说,相较于不结盟时,它们对中国存有更高的利益期待和行为预期。如果中国提供的援助高于它们的预期,则显着增加了中国维系国家间关系的成本;一旦中国提供的援助低于它们的预期,则容易引发这些盟国的不满,它们可能会以背离结盟关系或给中国制造麻烦为要挟,要求中国做出更有利于它们的“利益馈赠”,这必然有损中国的战略自主。

  结语

  中国继续奉行不结盟政策,不仅符合中国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之理念,也契合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对国际和平环境的战略诉求。四十多年来,中国之所以一直奉行不结盟政策,除了具有上述重要意义之外,还在于中国综合实力的强大。也就是说,不结盟政策之所以能够行得通,根本原因是中国具备不需要通过结盟方式就能维护自身国家安全和发展利益的国家能力。从这一意义上说,强大的综合国力是中国奉行不结盟政策的坚实基础和根本保障。

  不结盟政策是一把“双刃剑”,有利亦有弊。中国之所以采行该政策,是因为实施该政策的利大于弊。但利与弊是相对的、动态的,不存在永恒不变的利与弊。随着国际国内条件和各方力量对比的变化,也可能会出现弊大于利的情形,届时就需要及时进行政策调整,以适应新情势的变化。但在当下及可预见的未来,中国继续奉行不结盟政策,将会利大于弊。至于更远的未来,中国是否需要对不结盟政策作出调整,需要根据届时的国际国内形势和国家发展需求来作判断。只要不结盟政策赖以存在的客观环境和条件没有发生重大变化,该政策就可能会长期延续下去。总之,判断不结盟政策是否需要调整以及如何调整的根本依据是,如何才能确保中国国家利益最大化的实现。

  注释:

  〔1〕张明明:《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国对外政策调整》,载《国际关系学院学报》2012年第1期,第71页。

  〔2〕《邓小平文选》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57页。

  〔3〕锺龙彪:《双层认知与外交调整——以20世纪80年代中国外交政策调整为例》,载《世界经济与政治》2009年第3期,第34页。

  〔4〕张秀华着:《新中国国际战略》,吉林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177页。

  〔5〕Mark L. Haas, “Ideology and Alliances: British and French External Balancing Decisions in the 1930s,” Security Studies, Vol.12,No.4, 2003, p.35; John M. Owen, IV, “When Do Ideologies Produce Alliances: The Holy Roman Empire, 1517-1555,” International Studies Quarterly, Vol.49, 2005, pp.73-99.

  〔6〕《中国与苏联关系文献汇编:1949年10月——1951年12月》,世界知识出版社2009年版,第137页。

  〔7〕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十五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42页。

  〔8〕Pretorius, Joelien, “Non-Alignment in the Current World Order: The Impact of the Rise of China”, Strategic Review for Southern Africa. Vol.30, No.1, 2008, p.2.

  〔9〕Patricia A. Weitsman, Dangerous Alliances: Proponents of Peace, Weapons of War, New York: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4, p.1.

  〔10〕阎学通:《从南海问题说到中国外交调整》,载《领导文萃》2012年第11期,第50页。

  〔11〕徐进:《当代中国拒斥同盟心理的由来》,载《国际经济评论》2015年第5期,第145页。

  〔12〕[美]肯尼思·华尔兹着:《国际政治理论》,信强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19页。

  〔13〕Stanley Hoffmann, “Notes on the Elusiveness of Modern Power”, International Journal, Vol.30, Spring, 1975, p.183.

  〔14〕[美]罗伯特·基欧汉、约瑟夫·奈着:《权力与相互依赖》,门洪华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28页。

  〔15〕凌胜利:《中国为什么不结盟?》,载《外交评论》2013年第3期,第29页。

  〔16〕张辉:《人类命运共同体:国际法社会基础理论的当代发展》,载《中国社会科学》2018年第5期,第55页。

  〔17〕曲星:《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价值观基础》,载《求是》2013年第4期,第54页。

  〔18〕James D. Morrow, “Alliances and Asymmetry: An Alternative to the Capability Aggregation Model of Alliances,” American Journal of Political Science, Vol.35, No.4, 1991, pp.914-916.

  〔19〕Kenneth N. Waltz, “The Origins of War in Neorealist Theory,” in Robert I. Rotberg and Theodore K. Rabb, eds., The Origins and Prevention of Major Wars,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89, p.45.

  〔20〕任琳、郑海琦:《联盟异化的起源》,载《国际政治科学》2021年第6卷第2期,第34页。

  〔21〕Glenn H. Snyder, Alliance Politics, Ithaca: Cornell University Press, 1997, p.6.

  〔22〕Stephen M. Walt, The Origins of Alliances, Ithaca: Cornell University Press, 1987, p.1.

  (全文刊载于《中国评论》月刊2025年5月号,总第329期,P82-90)


 【 第1页 第2页 】


扫描二维码访问中评网移动版 】 【打 印扫描二维码访问中评社微信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