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要完善设施队伍。加强困境儿童服务设施建设,推动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创新转型,强化村(社区)“儿童之家”、服务驿站等基层阵地功能。完善儿童主任等基层儿童工作者激励保障措施,强化履责意识,提升专业化水平。
四要动员社会参与。培育和引导专业社会组织有序参与,规范慈善组织和社会力量参与困境儿童福利保障工作的渠道和方式,充分发挥补充作用。大力推进儿童友好型社会建设,宣传弘扬恤孤慈幼传统美德,强化全社会保护儿童合法权益意识,营造关心关爱困境儿童良好氛围。
(作者为民政部党组书记、部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