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刻把握“两个仍然”的重大判断,重拳出击、重点突破,严肃查处一批重点领域腐败案件。严把信贷领域不良资产“核销关”、批量转让“打包关”和重大财务损失“列损关”,开展重点离职人员摸排,加力惩治股权式、期权式腐败,银企“旋转门”等新型隐性腐败。聚焦金额大、复杂程度高、供应商相对固定的集采项目,运用科技手段,深挖虚增采购需求、应采未采、围标串标、倾向性定制指标等异常现象背后的腐败问题,加大查处力度。全面起底重检问题线索,对可查性强的线索集中管理、统一指导、挂牌督办,巩固并保持高压震慑。
改革创新是完善治理体系、提高治理能力的动力所在,是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的重要法宝。驻建设银行纪检监察组将防治腐败措施与改革举措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抓住定政策、作决策、审批准入等关键权力,进一步堵塞制度漏洞,规范自由裁量权,减少设租寻租机会。监督压实党委合规管理主体责任,强化信贷制度执行和权力制衡。推动相关职能部门重检规章制度,优化工作流程,强化对重点、关键、薄弱环节的制度管控。建立对重大违规从检查、发现、识别到调查、认定、处置的全流程工作机制,健全垂直、独立的重大违规事件报告制度,以综合治理驱动机制落地,形成动态监测、及时预警、有效惩治廉洁风险隐患的大监督格局。
治理腐败,需要“三不腐”一体推进。一方面,系统梳理近年来查处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把“不敢”的成果有效转化为“不想”的鲜活素材,持续提升警示震慑效果。出台信贷、采购从业人员禁止性规定,围绕新入职、新入党、新提拔、新重用等群体,聚焦管人、管钱、管经营、管审批等重要岗位干部,通过组织党廉培训、开展廉洁谈话、观看警示教育片、通报曝光典型案例等方式,以案说规、以案释纪、以案明法。另一方面,健全理想信念教育和党性教育长效机制,引导党员干部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用理想信念强基固本,不断提升党性修养和思想境界,不断凝聚干事创业正能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