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在香港一直受到保障
发言人指出,人权在香港一直受到宪法和基本法的坚实宪制保障。就传媒环境而言,自香港国安法和《维护国家安全条例》实施以来,香港特区的传媒环境蓬勃依然。然而,新闻和言论自由并非绝对,传媒与其他人一样都有义务遵守所有法律。只要不违法,传媒继续享有评论和批评政府施政的自由,全然不受限制。法庭在近年的案件引用了欧洲人权法院关于新闻自由的判例,指出即使是报导涉及备受公众关注的重要议题,在《欧洲人权公约》下也不享有完全不受限制的言论自由;最重要的一点是,新闻工作者必须按“负责任新闻作业”原则真诚地行事,以准确事实为基础,并提供准确可靠的资讯,方可获言论和新闻自由权利保障。
发言人强调,香港特区会继续坚定不移地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依法有效防范、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同时依法保障香港市民的权利和自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