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战后初期美国明确承认台湾归属中国
战后初期,美国对台湾归属中国的立场极为明确。1945年起,美国即参与执行对日战后安排,并在官方表态中多次承认台湾属于中国。1950年1月5日,美国杜鲁门总统在白宫声明中指出:“在过去四年间,美国及其他盟国已接受中国在台湾行使权力。”此后,美国国务卿艾奇逊在演讲及随后的记者问答中,多次提到美国在事实与法律层面“接受中国对台湾行使权力”。这些声明充分表明,美国在公开外交话语中承认台湾已回到中国版图。
1959年,美国国务院法律顾问办公室发表意见书明确表示:“台湾与澎湖依据战争结果与相关国际文件,已归还中国,并无主权未定之问题。”这份文件具有高度的法律权威性,这是对台湾法律地位的明确确认,驳斥了今日美方部分人士鼓吹的“未定论”。换言之,美国在战后初期不仅遵守国际文件,也在自身政策表述中确认台湾是中国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今日美国翻炒“未定论”,等同于自我否定,背离自身历史立场。
三、中美建交时美国再次确认台湾归属中国
随着冷战格局演变,美国在台湾问题上的立场开始出现摇摆。1950年朝鲜战争爆发后,美国第七舰队进入台湾海峡,以“保卫台湾”为名,实际上将台湾纳入其西太平洋战略体系。1951年《旧金山和约》成为这种战略转向的标志。该条约规定日本放弃台湾,但未明确写明“归还中国”,留下所谓“模糊空间”。这是时任美国国务卿杜勒斯等人刻意制造的“战略模糊”,以便为美国在亚洲遏制中国保留操作空间。然而,这种模糊并不能否认台湾归属中国的事实。
1971年联合国大会第2758号决议通过,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并确认其作为中国唯一合法代表。这一决议彻底粉碎了制造“两个中国”或“一中一台”的任何可能,也为台湾归属问题画上句号。在此背景下,美国不得不调整政策,重新承认一个中国。
1979年中美建交公报中,美方明确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并且“承认中国的立场,即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同时,美国政府宣布终止与中华民国的外交关系,撤离驻台美军,并宣布《中美共同防御条约》失效。这一些历史事实,排除了所谓“未定论”的可能性,显示美国在正式外交文件中遵循了二战后国际秩序与国际法理。换言之,美国在中美建交时已明确承认了台湾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