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名录修订的原则要求是什么?
答:名录修订遵循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安全、推动畜牧业可持续发展的原则,综合考虑种群数量、区域分布、特征特性及生产性能等多方面因素,科学评估资源的珍贵、稀有、濒危程度,以及生产、生态、科学及社会价值。
此次修订是基于第三次全国畜禽遗传资源普查,对新增列入名录的品种资源有4个具体要求:
一是必须为地方品种资源。从原产我国的角度出发,新增列入的资源必须是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鉴定通过的地方品种资源,不包括培育品种和引入品种。如云岭牛,是用我国地方品种文山牛等与引入品种婆罗门牛杂交选育而成,不是地方品种资源。
二是要先列入省级保护名录。从落实畜牧法关于分类分级保护的要求出发,新增列入的资源应在省级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范围内,形成国家和省两级保护的合力,带动完善省级保护名录覆盖所有地方品种资源。
三是综合评估珍贵、稀有、濒危情况。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对新增列入名录的品种资源,从珍贵、稀有、濒危三个方面逐一进行了科学评估。
有的品种资源非常珍贵,比如,帕米尔牦牛不仅能适应高寒低氧荒漠草原放牧环境,还较为温顺、反应灵敏等,常作为牧民戍边坐骑;有的品种资源非常稀有,比如,贵州白水牛全身白毛,国内外较为罕见;有的品种资源数量少,比如,河套大耳猪、烟台䅟糠鸡等属于普查发现的濒危资源,在抗逆性、肉质等方面也独具特色。
四是品种资源名称严谨规范。统一使用国家公布的标准品种名称。如大家熟知的藏香猪,是指广泛分布在青藏高原的优质藏猪。藏猪作为原产我国青藏高原的珍贵资源,早在2000年就被列入了名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