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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蓝委翁晓玲。(中评社 资料照) |
中评社台北12月17日电/针对“行政院长”卓荣泰不副署“立法院”通过的《财政收支划分法》,使其无法公布生效,“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召委、中国国民党籍“立委”翁晓玲变更委员会18日议程,邀请府院秘书长等人就“不依法副署相关法律责任之追究”进行专题报告。翁晓玲今天表示,此事对台湾民主法治非常重要,希望相关单位说清楚讲明白。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18日原本邀请“法务部长”等人就“绿能弊案肃贪成效、绿能发展之法制策进与防弊”进行专题报告,并备质询。在卓荣泰决定不副署财划法之后,翁晓玲变更议程。
司委会18日将邀请府方秘书长、“行政院秘书长”、“司法院”、“法务部”就“立法院”三读通过之法律经“行政院”依“中华民国宪法”增修条文第3条第2项移请“立法院”覆议,经全体“立法委员”二分之一以上决议维持原案,“行政院”院长不依法副署、“总统”不依法公布施行,对“我国宪政”民主及法制之戕害及相关法律责任之追究”进行专题报告,并备质询。
根据《中央社》报导,翁晓玲受访表示,赖清德、卓荣泰是否有这么大的权力,可以完全不甩“立法院”通过的法律,只选择喜欢的法律才执行、公告。这个议题对于“立法院”及台湾的民主法治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议题,希望让各单位、“行政院秘书长”把这件事情说清楚、讲明白。
民进党“立法院”党团干事长锺佳滨受访表示,根据“中华民国宪法”规定,“行政院”向“立法院”负责,因此“行政院”任何作为都受“国会”监督。然而“国会”要求“行政院”负责,最重的方式、最大的监督,就是依据“宪法”增修条文第3条规定,提起不信任投票。他认为不应该舍“宪政”正途,再多的质询、专题报告,还是要回归“宪法”的正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