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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丽君:台美MOU关税优惠待遇不变
http://www.CRNTT.com   2026-02-24 10:16:27


“行政院副院长”郑丽君。(中评社 郑羿菲摄)
  中评社台北2月24日电(记者 郑羿菲)美国最高法院裁定,特朗普援引“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IEEPA)加征关税违法。“行政院副院长”郑丽君今天在记者会上表示,此裁定无涉232条款,因此台美投资MOU取得的关税优惠待遇不会改变,包括汽车零组件、航空器零组件等。同时,未来可能公布的半导体与衍生品,台湾已争取到优惠条件包括配额内豁免、配额外最惠国待遇,同样不变。

  “行政院”今上午9时举行“关税最新情势说明记者会”,出席人员有郑丽君、政委杨珍妮、政委兼“国发会主委”叶俊显、“财政部长”庄翠云、“经济部长”龚明鑫、“劳动部长”洪申翰、“农业部长”陈骏季、“卫福部长”石崇良。

  郑丽君指出,过去两天已和美方展开联系,美方相关单位初步表示政府团队正在研议后续做法,完成研议后将通知已签署国家。

  郑丽君说,台美签署的MOU也有载明,未来若美方有增加232调查项目,双方也将持续磋商、争取相关待遇,藉以减缓产业不确定性。

  她也强调,虽然对等关税法源失效,但是美方也已经启动替代方案,也就是美国关税政策方向延续,只是政策手段调整,但她也认为,已经达成协议的国家,应该有较多空间争取得更好待遇。

  台美对等贸易协定(ART)在2月中完成签署,确立台湾对等关税为15%不迭加及232最惠国待遇、且有逾2000项输美产品豁免对等关税,原预计与1月签署的台美投资合作MOU一同送“立法院”审议,目前因美国关税政策重大变化,以致后续程序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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