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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党:支持对美军购 须有发价书等三条件
http://www.CRNTT.com   2026-03-05 11:08:05


国民党召开“军购条例立场说明”记者会。(中评社 张嘉文摄)
  中评社台北3月5日电(记者 张嘉文)中国国民党“立法院”党团今天召开党团大会,确定军购特别条例最终版本。国民党中央特别召开记者会强调,一向支持对美军购,但相关采购必须符合三项基本条件:一,军购内容必须符合“国防”作战需求;第二,必须完成台军方建案与程序;第三,必须取得美方正式发出的发价通知书(LOA)。

  国民党同时主张,政府对政府的军售(FMS)应优先支持,而涉及商业采购(DCS)及台湾内部的采购部分,必须严格审查并回归正常预算程序,确保“国防”采购透明、可监督、可负责。

  国民党中央党部的记者会包括国民党文传会主委、“立委”吴宗宪,副主委尹乃菁和发言人、“立委”牛煦庭等人出席。

  吴宗宪表示,国民党长期以来就是支持对美的军事采购,而我们早已经建立一套非常严谨且完整的对美军事采购程序,也就是大家熟知的FMS(对外军事售卖)程序以及相关制度,国民党一向皆予以支持。

  吴宗宪并以国民党的立场,提出对美军购须符合三项条件:

  第一,每一项军事武器设备的采购,都必须依据“国防部”的“十年兵力规划案”以及“五年兵力整建案”所提出的台海作战需求。换言之,任何军事采购要符合需求,否则就可能会留下一些不良的采购项目。

  第二,每一项武器系统的采购,必须根据台海作战需求,完成“建案程序”,包含“建案总工作计划”。只有完成建案作业,军购案才能顺利成军战备,预算和结算程序也才能推动完成。

  第三,每一项武器装备的采购案,必须获得美国政府正式发出的LOA(发价通知书),确定美方同意对台军售项目,包括规格、价格、交货期程及付款条件等。必须在符合这三个要件,即符合需求、符合程序、以及美方同意的情况下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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