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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可对李贞秀提当选无效?台官方:只有中选会
http://www.CRNTT.com   2026-03-05 15:18:29


“行政院”5日召开院会后记者会,由发言人李慧芝(中)主持。(中评社 郑羿菲摄)
  中评社台北3月5日电(记者 郑羿菲)台湾民众党籍不分区“立委”、陆配李贞秀资格议题延烧,台媒报导公部门将对李贞秀提起当选无效之诉,究竟是何部门将提诉讼?“行政院”发言人李慧芝5日表示,根据《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第121条规定,可以提出当选无效之诉的机关,只有“中选会”。

  不过,“中选会”已对外回应,得经委员会议审议后才做决定。只是,目前“中选会”只剩4位委员,根本无法召开委员会议,得待“立法院”通过“行政院”于2025年12月提名游盈隆、胡博砚等人的中选委员人事同意案后,才能运作委员会议。公部门对李贞秀提当选无效之诉一事,陷入罗生门。

  李慧芝也说,希望“立法院”尽速行使“中选会”人事同意权,让“中选会”可以正常运作。

  “行政院”5日召开院会后记者会,由发言人李慧芝主持,“内政部次长”董建宏、“外交部次长”吴志中、“经济部次长”赖建信、“卫福部次长”吕建德、“金管会副主委”陈彦良出席。

  董建宏指出,“内政部”至今仍未收到李贞秀放弃国籍的相关证明文件,依《国籍法》第20条规定,“立委”是由“立法院”解职,得由“立法院”一规定处理。至于李贞秀的定居问题,李贞秀是1999年经许可在台定居,但在“内政部移民署”通知后,李贞秀才在2025年3月向“移民署”缴交海基会验证的注销中国户籍公证书,此前李贞秀的身份并没有完成转换。所以依据选罢法规定,“中选会”可以提起当选无效之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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