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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国昌发文。(撷取自黄国昌Threads) |
中评社台北3月18日电(记者 郑羿菲)台湾民众党主席黄国昌任职“立委”期间,多次在记者会上以“垃圾”形容《镜周刊》及相关报导,《镜周刊》认为侵害名誉权,提民事诉讼求偿新台币100万元。黄国昌18日在Threads上发文表示,台北地院今天将周刊的滥诉驳回,周刊再吞一败!法院认证垃圾媒体。
《镜周刊》多次报导前民众党主席柯文哲涉京华城案,黄国昌去年12月起多次批评镜周刊“垃圾”、“垃圾媒体”、“垃圾报导”,《镜周刊》要求限期道歉未获回应,周刊发声明指为捍卫新闻自由及记者尊严,而提妨害名誉及损害赔偿诉讼。
黄国昌18日以“自取其辱的《镜周刊》”为题,在Threads上发文表示,对于《镜周刊》的抹黑报导与荒腔走板的行径,他曾公开批评“垃圾媒体”。恼羞成怒的周刊接着对他提起司法滥诉,浪费他的时间。
黄国昌说,今天,台北地院将周刊的滥诉驳回,法院认证垃圾媒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