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文汲指出,“敌国条款”至今仍在联合国宪章里面,跟原始内容一致没有变过。以成文法律来说,宪章法律条文文字还存在,没有经过正式法定程序修改,目前就是有效!
介文汲分析,联合国大会的建议案或决议案,在联合国的法规体系没有拘束力,而且是建议安理会修改,可是事后各国并未修改法条。日本用了一个法律上并不存在的名词“过时”,法律上条文没有“过时”,只有“有效”和“无效”,“过时”不是法律名词。
介文汲认为,从法理上来说,中国大陆有权对于轴心国也就是日本等国若违反战败承诺,可以不经过安理会授权直接采取军事行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