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符合两岸人民共同愿望,符合中华民族整体利益,必须坚定推动。
和平与发展是人类基本需求,海峡两岸更不应相互对立,而需和谐相处。两岸双方、国共两党都有责任弘扬中华文化,以交流促进和平,以合作提升发展,建构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制度化,逐步达成和平框架。
二、谋求恢复两岸协商机制:
两岸协商与联系机制,曾对双方和平与发展发挥不可或缺的功能,应当恢复。两岸各自的法律法规都规范双方不是国与国的关系。1992 年两岸双方授权机构达成各自以口头声明方式表达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共识,同时求同存异,成为两岸协商与联系机制的政治基础。历史事实不容否认,应在此基础上恢复协商机制,堆迭善意循环。
三、维护台海和平稳定,增进两岸互惠互利:
和平稳定的台海为区域各方期待,互惠互利的两岸为双方民意企盼,两者相辅相成。两岸双方的相关规定和国际现实都体现了一个中国。两岸应在此规定和现实下相互协作,处理分歧,磋商化解对立状态,为区域安全做出贡献。两岸三通及减免关税等经济合作 23项协议,促进了共同发展、共同繁荣,有目共睹,获两岸各界肯定,应在坚持共同政治基础上持续推广实惠实利,增强两岸和平的民意支撑。
四、在政治互信中增进台湾国际活动空间:
台湾曾在九二共识的基础上,以适当方式参与世界卫生大会、国际民航组织大会,但是得而复失。未来两岸在重建政治互信后,应促成台湾重返世界卫生大会、国际民航组织大会,以及探索台湾参与国际刑警组织大会等。区域经济整合攸关台湾经济发展,两岸经济合作可和台湾参与区域经济整合相互促进,两岸得探索台湾加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协定及跨太平洋伙伴全面进步协定。
五、持续发挥国共两党沟通平台功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