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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蓝委许宇甄。(中评社 张嘉文摄) |
许宇甄补充说,这些恶罢团体无疑钻法律漏洞,但是检举提告,都被说无法可管而不了了之。“监察院”就提出,依现行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及政治献金法,罢免案提议人之领衔人与被罢免人欲进行募款,目前法无明文规定,促请加速罢免募款修法规范。“内政部”今年二月更提出政治献金法修正草案,要增列罢免案提议人的领衔人及被罢免人均得收受政治献金机制,但大罢免大失败,一切全都停止。
王鸿薇强调,选举、罢免是“宪法”赋予人民的参政权,但罢免等政治活动之募款无法可依、执行机关“监察院”更无法可管,罢免领衔人募款疑虑、支出和金流去向不明,这些民主活动变相成为敛财的手段,为使政治活动之募款有明确规范及管理,这次提出修法,让罢免等政治活动纳入政治献金法规范,杜绝这些恶质选罢乱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