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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军方“法律事务司司长”吴逸圣。(中评社 张嘉文摄) |
她也举例说,如“忠诚”等字样的刺青,若出现在军人和大陆女友的互动上,是否可能被误认为效忠表示,凸显修法前必须厘清法律界线。
吴逸圣回应说,这样的互动应该不至于构成,还是要看当事人有无那个效忠敌人的意图,仍须由检察官依事实认定。
王鸿薇说,既然“国防部”核心顾虑是避免军事危害与敌情宣传,应将“足以生军事上之不利害”明文纳入条文,反可增加法律明确性,避免基层官兵因行为被认定为效忠表示而轻易“入人于罪”,甚至形成“文字狱”、“网路狱”疑虑,对第一线官兵的法律保障恐不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