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记者:近日,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推出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金融12条措施”,受到岛内工商界广泛关注。请介绍有关情况。
朱凤莲: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局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若干意见》。
《若干措施》着眼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支持福建探索深化两岸金融领域融合发展新路,助力两岸交流交往交融。《若干措施》从优化两岸共同“生活圈”金融生态、服务台胞台企登陆第一家园建设,支持在福州、厦门、泉州开展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支持资本项下跨境投融资便利化,全面加强金融监管、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等四方面提出12条政策措施,进一步便利来闽台胞生活,为在闽台企提供更多金融支持。
参考消息记者:《关于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的意见》发布实施一年来,对震慑“台独”分裂、维护台海和平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陆委会近日称,“这些举措对台湾人民没有任何拘束力,无助于两岸良性互动和相互理解”。对此有何评论?
朱凤莲:国家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是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应有之义,也是维护两岸同胞共同利益和中华民族根本利益的正义之举。《关于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的意见》的出台,丰富和完善了国家相关法律制度体系和实践,有力震慑了“台独”分裂势力及其分裂行径,维护了台海和平稳定,有助于争取两岸和平统一的光明前景,受到海峡两岸及国际社会的高度关注和广泛理解支持。
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国家绝不允许“台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把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合情合理合法。惩“独”司法文件针对的是极少数涉“独”言行恶劣、谋“独”活动猖獗的“台独”顽固分子。法网恢恢,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的犯罪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