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陆委会副主委梁文杰。(中评社 郑羿菲摄)
|
中评社台北1月8日电(记者 郑羿菲)赖清德子弟兵、民进党籍“立委”林宜瑾日前提案修正《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将法律名称改为“台湾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关系条例”。陆委会副主委梁文杰8日表示,每位“立委”都有提案权,赖清德不会去指导或约束。站在陆委会的立场,我们尊重所有“立委”的提案。
梁文杰也强调,两岸人民关系条例是牵一发而动全身,必须取得最大的社会共识。
林宜瑾日前提案修正《两岸人民关系条例》,除将名称改为“台湾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关系条例”,并拟删除“国家统一前”字眼及“地区”用语,引爆法理“台独”争议。林宜瑾8日仍否认撤案,表示这部法基本上一定要大修,纯粹就是从议事处拿回来而已。
陆委会8日下午召开例行记者会,由陆委会副主委兼发言人梁文杰回应媒体相关提问。
梁文杰表示,两岸人民关系条例是根据“中华民国宪法”用来规定两岸关系的一部分特殊法律,其政治敏感性非常高。因此陆委会在推动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修法时,也都是针对目前急需要、比较能够获得社会共识的部分来推动修正。
梁文杰强调,两岸人民关系条例是牵一发而动全身,必须取得最大的社会共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