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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委会副主委梁文杰12日下午在例行记者会说明陆配身分的台湾民众党“立委”李贞秀户籍案。陆委会晚上发布正式新闻稿称确认李贞秀有双重户籍,台官方将积极处理。(中评社 郑羿菲摄) |
中评社台北2月13日电/陆委会12日晚上透过新闻稿表示,民众党不分区“立委”李贞秀在登记成为候选人时具备“双重户籍”,不符合两岸条例参选资格规定;目前选务机制有漏洞,政府将会积极处理。
陆委会12日晚透过新闻稿指出,中国大陆人士在台定居设籍后,会有一段身分转换期,原则为3个月,必须在这段期间注销中国大陆户籍、将相关证明缴回“移民署”,才算完成法令规定身分转换程序;如果没有完成,政府会撤销定居许可。
陆委会表示,李贞秀在2025年3月提缴注销中国大陆户籍证明给“移民署”,先前未提出任何证明;显然她在2023年底被提名为民众党不分区“立委”候选人时具备双重户籍,不符两岸条例参选资格规定。
两岸单一身分制度从2004年3月1日起施行。陆委会指出,在新制上路前来台定居的中国大陆人士仍被要求缴交丧失原籍证明,两岸条例9条之一有落日条款,要求6个月内提出注销中国大陆户籍证明,才不会失去台湾人民身分。
陆委会提到,这类在台定居的中国大陆人士本应在2004年9月1日前缴交丧失原籍证明;“内政部”去年发动专案补缴计划,要求当事人在两岸身分选择上尽速完成法定程序,以避免台湾身分长期存在不完整与不确定状态。
陆委会指出,如果依据民众党意见,只用设籍日期认定在台设籍起始点,这将忽视当事人客观上仍有中国大陆户籍事实,明显违反法律规定,政府基于依法行政,无法配合民众党诉求;主管机关已经强化行政管理,只要超过3个月没缴交丧失原籍证明,台湾身分将被取消。
民众党提到,设籍年资应由取得台湾身分证或在台设籍那年算起,邱垂正言论是在回溯追杀其他在台陆配等原陆籍人士,如果缴交丧失原籍证明前的年资不算数,每次投票、参政、军公职难道都是非法。
陆委会回应,陆配在缴交丧失原籍证明之前已经参与投票的话,由于这类行为已经无法切割,应认定有效才为妥适。政府没有将30万在台原陆籍新住民的公民权当成政治筹码,去年已经对于需要补缴丧失原籍证明者专案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