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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购条例初审难有共识 最快4月底表决
http://www.CRNTT.com   2026-03-26 13:11:34
“外交及国防委员会”召委、绿委陈冠廷裁示无共识条文送后续党团协商。(中评社 张嘉文摄)
朝野没有共识,顾立雄一度苦笑。(中评社 张嘉文摄)
媒体到现场采访。(中评社 张嘉文摄)
  中评社台北3月26日电(记者 张嘉文)“立法院”外交及“国防”、财政委员会联席会议今天继续逐条审查军购特别条例草案,经约二个多小时的审议,仅昨天审议5条中2条达共识,今天针对后续条文,朝野都没有达共识,在民进党召委陈冠廷裁示下,未达共识的部分全都保留送朝野协商,最快4月底可送院会表决处理。

  依“立法院”处理流程,军购特别条例今天送出委员会后,接下来将进入一个月的冷冻期,也就是需要朝野党团协商,如未能在协商期之中达成结论,最快4月底可送院会表决处理。

  目前的军购条例分为“行政院”版本,编列共新台币1.25兆元,时限至2033年12月31日,朝向完整“台湾之盾”防御能量,并建立台湾军工产业发展。国民党版本为3800亿元+N、至2028年底,条列八项装备;民众党版为4000亿元、至2033年底,条列五项装备及其他为因应军方作战能力急速提升需求,且已取得外国同意售出项目。

  委员会安排23日为询答,昨天与今天是逐条审查。其中,“行政院”版有7条条文、国民党版有9条、民众党版为8条。

  其中,经昨天一天的审查,朝野在草案中的第二条,以“国防部”为主管机关没有异议外,国民党版的第三条,规定军事采购计划应依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令办理,并视防卫目标、战力需求、装备规格、财务方案以及风险控管等提出可行性评估及详实规划等,无异议通过。但后续第四、五条针对采购项目以及匡列的特别预算金额上限,朝野无共识而保留后续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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