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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购特别预算条例三读 匡列上限7800亿
http://www.CRNTT.com   2026-05-08 16:58:05
“立法院”今天三读通过军购特别预算条例,预算上限为新台币7800亿元。(取自“立法院”网站)
  中评社台北5月8日电/“立法院”今天三读通过军购特别预算条例草案,预算上限总共匡列金额新台币7800亿元,其中第一波对美军购预算上限为3000亿元,第二波对美军购预算上限为4800亿元。

  “立法院”今天三读通过“保卫“国家安全”及强化不对称战力计划采购特别条例”,明定采购项目为M109A7自走炮、海马士多管火箭飞弹系统、反甲型无人机飞弹系统、标枪反甲飞弹、拖式2B反甲飞弹,以及经美国政府于条例施行后一年内同意授予的军购项目,如软、硬杀混合反制无人机系统、各型反弹道及防空飞弹、中低空防空系统及反甲飞弹战备存量补充案等。

  根据蓝白党团针对军购特别条例提出的修正动议,明定采购项目包括美方已公开的M109A7自走炮、海马士多管火箭系统、反甲型无人机飞弹系统、标枪反甲飞弹、拖式2B反甲飞弹等5项,预算上限新台币3000亿元。

  其次,美国政府在军购特别条例施行后一年内同意出售的军购项目,包括软、硬杀混合反制无人机系统,各型反弹道及防空飞弹、中低空防空飞弹以及反甲飞弹战备存量补充等案,待美国政府正式同意售予后,依据发价书核实编列预算,上限为新台币4800亿元。

  条文也明定以特别预算方式编列,各项经费非经“立法院”同意不得互相流用,但若经费额度因汇率变动影响超过上限的部分,得以总预算方式编列。特别条例的施行期间,从公布日施行至2033年底为止,必要时得经“立法院”同意延长。

  三读条文将条例定名为“保卫国家安全”及强化不对称战力计划采购特别条例”,采购采一年一期方式编列,期满后后续预算及期程,经“立法院”同意后,分期办理预算筹编及审议。

  三读条文也规定,“行政院”应于条例通过后一个月内,针对过去五年军事采购之项目、金额、效益与到货情形,以及采购项目如何提升联战效能等向“立法院”提出专案报告,经“立法院”同意后始得筹编预算案:“立院”同意后,“行政院”应于两个月内将第一批特别预算送交“立院”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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